[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59570U/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9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59570U/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9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区政协2022〔142〕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区政协2022〔142〕号提案的复函
叶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困难退役军人实行“1+N”服务模式的建议》(第142号)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区困难退役军人(主要指特困户和低保户)有关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开展“1+N”帮扶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依托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系统、建档立卡系统、“优关爱”小程序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进行采集,并动态完善。建立困难退役军人“一对一”帮扶台账,做到困难退役军人底数清、情况明。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细化帮扶措施,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精准帮扶,坚决杜绝退役军人中出现有困难无人帮、无人管问题。
二、落实政策,关怀到位
(一)医疗保障应享尽享。将1—6级伤残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保名录内个人自付费用100%报销。全额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救助、特别医疗补助。
(二)短期疗养应疗尽疗。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和烈属、困难退役军人“一对一”帮扶机制,开发“优关爱”小程序,动态调整困难优抚对象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分批组织短期疗养,提升困难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三)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出台《优抚“解三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的给予租金补助。用活用好“解三难”资金、退役军人关爱基金,解决困难退役军人住房、生活、医疗难题。
(四)健康档案应建尽建。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健康检查实施办法,每两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为困难退役军人建立了健康档案。根据健康结果,每年投入资金为光寡孤独、行动不便等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五)就业培训应训尽训。建立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和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发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作用,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就业模式,与区内民营企业建立就业直通平台,优选为有就业意愿且适合就业的困难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岗位。
(六)优抚对象应优尽优。统筹推进“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常态化联系机制,重要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日常关怀,进一步浓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拥军优属氛围。
三、纳入考评,加强督导
依据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考核任务分解及区级考核指标申报工作的通知》,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抚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纳入对镇街的目标考核内容。结合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回头看”活动、蹲点调研活动对各科室、中心,以及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对“市、区县两级”事权具体政策点(A类政策207个,B类政策25个,C类政策22个)落实情况进行对比,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通信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西段90号
邮 编:402360
联系人:吴春林 联系电话:15723457568
重庆市大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