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5223XP/2020-001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统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5223XP/2020-001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统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大足区统计局依法查处两起统计违法案件
近日,大足区统计局依法查处两起统计违法案件,分别给予警告、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家建筑业企业2019年1-6月《财务状况表》(表号C203)的“营业收入”和《财务状况表》(表号C203)的“应交增值税”上报数据与实际核查数据有误,另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1-3季度《财务状况表》(表号S203)的“资产总计”和《财务状况表》(表号S203)表的“销售费用”上报数据与实际核查数据有误。以上两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区统计局责令两家企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被处罚企业已缴纳了罚款,承诺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报表制度报送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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