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5223XP/2021-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统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4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5223XP/2021-0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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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统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4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情况
大足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区20.25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7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7.65万户,占总户数的87.38%;拥有2处住房的2.45万户,占总户数的12.10%;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042户,占总户数的0.52%。拥有商品房的2.93万户,占总户数的14.52%。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2.91万户,占63.78%;砖(石)木结构的 4.67万户,占 23.0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44万户,占12.04 %;竹草土坯结构的0.23万户,占1.14%。
二、饮用水
8.16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 40.28%; 10.68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 52.77%;1.37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6.77%; 78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04%;26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01%;249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3%。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 5.70万户,占28.16%;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1.54万户,占7.62%;使用卫生旱厕的3.70万户,占18.28%;使用普通旱厕的9.27万户,占45.74%;无厕所0.04万户,占0.20%。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1.13辆,摩托车、电瓶车51.67辆,淋浴热水器53.73台,空调64.73台,电冰箱90.88台,彩色电视机112.33台,电脑 22.21台,手机 268.05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17.05万户,占84.16 %;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4.18万户,占20.62%;主要使用柴草的 14.76万户,占72.86%;主要使用煤的212户,占0.10 %;主要使用沼气的0.12万户,占0.57 %;使用太阳能或其他能源的541户,占0.27 %。(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