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渝商务〔2024〕385号)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关工作,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共同拟定了《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6〕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对《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形成《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表》。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收,联系电话:43725580(邮编:40236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zsczx@163.com。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重庆市大足区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25年使用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