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4-000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4-000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拨付2022年大足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剩余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料审核、实地查看、集体研究,现决定对验收通过的2个项目拟补助484357.06元,其中中敖镇加福社区乡村集市项目拟拨付390000元,大足区邮政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点建设项目拟拨付94357.06元。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
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南路中段41号)
联系方式:023-43761740
联系人:蒲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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