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2-0003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商函〔2022〕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8 |
[ 成文日期 ] | 2022-06-2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2-0003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商函〔2022〕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8 |
[ 成文日期 ] | 2022-06-2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第三届第一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复函
罗登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建议》(第145号)收悉。经商务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民宿行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对于满足人们新的旅游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大足民宿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区民宿总体数量偏少,以农家乐的形式呈现,经营者文化层次偏低,专业人才缺乏,因此难以满足差异化、个性化的现代旅游需求,如何发展民宿成为关键难题。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引导。依据《关于印发大足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招商引资规划(2020—2022年)>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大足区促进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等文件政策,鼓励中高端精品民宿发展,推动全区民宿转型升级。
二、特色打造。一是以“大足石刻”为主题,成片打造旅游观光型的禅韵民宿。二是充分利用昌州古城、香菲街、“十里荷棠·山湾时光”、“老家·观音岩”等资源,打造休闲接待的功能民宿。三是结合特色水果采摘、田园风光、农耕文化、古镇文化等乡村旅游资源,打造集乡野休闲、田园娱乐、农耕文化为一体的乡村民宿。四是依托龙水湖、巴岳山等良好的气候和生态环境,打造养老居住、医疗护理、休闲度假为主的养生民宿。
三、营销推广。搭建平台,对接渠道,组织民宿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组织的评优创先活动和各类市场促销活动,扩大我区民宿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民宿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李荣燕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