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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5-00290 [ 发文字号 ] 大足环函〔2025〕7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5-00290
[ 发文字号 ] 大足环函〔2025〕7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A

同意公开

                              大足环函〔202572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韩英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无废小区”试点创建共享绿色美好生活的建议》(第1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我区物业管理项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在全区物业管理中开展“绿色生活”理念宣传,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力打造“无废小区”。

“十四五”期间,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城市管理局、各街道、社区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无废小区”评价标准,在各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整治小区建筑垃圾的倾


倒等问题,配合街道社区根据小区入住率及面积规划垃圾分类亭建设。目前,大足区创建无废小区共计10个(圣玺府、蓝湖国际、棠宁府、绿地海棠湾、香山美地、豪洋名居、华地印象、帝豪名都、新城十二区、西城国际),已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组织认定,并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命名函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居民环保意识薄弱推广困难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活动,传递无废理念;二是完善考评体系,提高“无废小区”评分规则中宣传教育占比权重。

针对技术转化及产业化困难,缺乏可持续的商业化模式问题,一是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及地方相关专项资金,打造绿色产业,促进技术转化;二是借助“双城经济圈”及与沿海城市的相关交流机会学习经验。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5630

(联系人:唐溢;联系电话:15111835076;邮政编码:40236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代工委或区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5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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