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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831 [ 发文字号 ] 大足环函〔2021〕50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831
[ 发文字号 ] 大足环函〔2021〕50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区政协人资环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年以来,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靓区,巩固近几年雨污分流改造成果,不断改善濑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区住建委以突出问题、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为目标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濑溪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挂图作战的通知》(大足环发〔202110号)《关于建立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的通知》(大足环发〔20217号)《大足区2021年濑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大足环委发〔20211)《关于加快完成雍溪、铁山、宝兴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的通知》(大足建委202131)《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大足建委202157)《关于开展建设红线范围内排水设施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大足建委202167等一系列的文件,深化网格化管理、镇街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动态监测监控、定期曝光、考核问责等机制,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全面落压实了领导责任制。坚持部门协同、镇街联动,全面堵住城镇生活废水、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染、加快补齐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入河污染物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物,提高水体生态修复和自我净化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对于您贵单位提出的三点建议:针对第一条“坚持聚焦短板,推动各类环保设施齐头并进”的建议,根据各镇街经济条件不同、环境状况有区别坚持城区、镇街统筹规划设施的原则,按照《大足区2021年濑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主要采取以下两条措施:一是2021年度全区拟新建排水管网9.8Km,修复52条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三四级结构性功能性缺陷。成大足区濑溪河、永定河(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治理应急工程,对圣迹北路大足二中侧、二仙桥还房等16个区域进行整治,完成大足区城区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修复29条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三四级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完成大足区龙水镇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修复23条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三四级结构性功能性缺陷二是完成4座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其中含雍溪、铁山、宝兴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已完工通水,中敖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m³/d,同步建设配套管网约470米项目已立项招标,预计6月底7月初开工

贵单位提出的针对第二条“因地制宜,避免建成投运出现“水土不服”的建议,为增强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做到因地制宜,量体裁衣主要采取以下三条措施:一是新建市政道路配套管网,均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新建道路两侧同步铺设雨污水管网,并积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单位需会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按照厂网一体、系统治理的设计原则和理念,做好方案设计和优化工作,综合提高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二是严格执行管材进场抽检验收制度,持续加强管道地基处理、管道安装、沟槽回填等重要环节的过程管理,同步完善管网测绘和内窥检测报告。三是鉴于排水管网沉降、塌陷、变形、开裂等质量缺陷隐蔽期较长,根据渝建发〔2019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在排水管网保修期结束以前进行二次内窥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支付相应的质量保证金”条款。

贵单位提出的针对第三条“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环保设施成为“绣花枕头””的建议,为压实托管单位与各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责任,对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进行全过程监控,建立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大幅削减总磷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污染物入河量,解决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与玉滩水库国控断面评价标准倒挂矛盾。主要采取以下三条工作措施:一是开展濑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排水考核,各污水处理厂总磷排放浓度不得高于上年平均值。实行每月考核、每月通报,对总磷排放浓度同比上升的,对运营单位予以通报、约谈。我局4月份开始对濑溪河流域内的13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并将结果向有关镇街进行了通报。二是修订完善《重庆市大足区主要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暂行)》《大足区河流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全区共设置生态补偿断面37个,其中入境断面3个、出境断面4个、区内河流上下游交界断面30个。三是按照《关于开展濑溪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挂图作战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镇街需对辖区内的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等问题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城投集团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住建委每月进行情况汇总调度,并将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问题常态化排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考核内容,促进排查机制有效运行

此复函已经袁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单位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023-43463827

联 系 人:梁肖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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