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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11-09

2020年10月,大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改组第14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要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具体工作安排下,重庆市启动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环境质量底线等工作。2018年7月,在完成并发布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的要求,把构建“环境质量底线”目标,通过确定“三线一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具体任务加以实现。加上已发布的《大足区生态保护红线》和我区的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资源利用上线”,基本构成了大足“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的工作框架。

二、制定过程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26个区级部门,形成我区“三线一单”成果。成果通过市级专家组会议审议和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验收。

为做好我区“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和实施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实施意见》,书面征求了各镇街和相关区级部门的意见,充分采纳了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实施意见》通过区第二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和11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分区管控、工作要求3个部分。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坚持保护优先、分类施策、稳中求进的原则,分别提出我区2020年、202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分区管控方面,将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0个环境管控单元,对三类单元分别提出了环境管控要求。工作要求方面,提出建立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共用,提出了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的要求。四、核心举措

将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0个环境管控单元,并提出了分区环境管控要求。建立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行信息共享共用。

五、适用对象

对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六、意义

《实施意见》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确定环境质量底线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举措,也是发布、应用“三线一单”成果的重要工作程序,积极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我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坚定不移贯彻“4433”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富足大足、美丽大足、幸福大足”之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关键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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