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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类型的通知》(渝环〔2020〕57号)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8-19

现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类型的通知》(渝环〔2020〕57号,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减缓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战,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请示生态环境部,同意我市复制借鉴京沪等城市环评改革举措,试点开展环评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等要求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以前发布豁免目录执行情况,并认真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的环评改革做法,结合重庆市实际,明确了我市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类型。

二、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通知》明确了不纳入环评管理建设项目的类型、建设单位及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等。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均不免除其业主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主要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按登记表类别管理的项目,并增加部分虽未在《名录》中但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治理技术成熟的项目。从产业类、社会服务类、基础设施、环保治理、扶贫及疫情防控等方面共提出24类78项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类型,助力重庆制造、畅通社会服务、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脱贫攻坚战。

1.助力重庆制造。将工艺简单、污染小且环境风险可控的产业类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主要包括制造业项目,如仅涉及组装的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等;传统产业项目,如仅简单加工的食品制造、纺织服装等;企业技改类项目,如使用清洁能源锅炉及锅炉替换等;小型农副产品生产类项目,如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养殖等。

2.助力畅通社会服务。将民生关注度高、污染小的社会服务类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主要包括仓储、物流项目,如普通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等;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如不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等;民生类社会服务设施,如符合要求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批发零售市场、停车场、公交枢纽等。

3.助力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将公众需求迫切且有利于改善城乡环境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等;生态环境类项目,如城市绿化类项目、雨水泵站等;农田水利类项目,如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现有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等。

4.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常见的环境治理类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主要包括:VOCS等废气治理设施,但脱硫、脱硝、除尘项目不在豁免范围内;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城镇黑臭河道专项整治等。

5.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属于扶贫项目“两不愁三保障”中的饮水安全项目(仅包括总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山坪塘、窖池等小型蓄水工程)、义务教育建设项目、基本医疗用房项目(仅包括20张床位以下的卫生院、所、站)、住房安全保障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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