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基层政务公开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133 [ 发文字号 ] 渝(足)环夜审[2021]0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133
[ 发文字号 ] 渝(足)环夜审[2021]0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

 


重庆市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

(足)环夜审[2021]07

重庆泽京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12号地块5-721号楼及部分地下建筑』工程夜间连续作业申报表及其附件进行了审核,准许你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夜间作业:

工程项目地点

连续作业原因

夜间连续作业时间段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45

由于砼工艺要求不能留施工缝需一次浇筑成型

2122:00-2206:00

2222:00-2306:00

注意事项

1)本证一式两份,一份悬挂施工现场备查,一份由施工单位归档。

2)施工单位必须将本文书张贴在施工现场并公告附近居民。

3)施工单位组织夜间作业时必须符合本文书要求。

4)禁止夜间使用旋挖机、破碎机、切割机、泵锤机、筒门锯、打桩机、钻机等强噪声机具。

5)施工单位应严格施工人员管理,防止非允许机具和人为噪声扰民。


审核单位(盖章)

2021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