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4-005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4-005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雾炮车租赁询价的通知
为满足大足区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单位租用1台具有雾化和洒水功能的雾炮车。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社会单位报名。
一、项目概况
(1)租赁内容:雾炮车1台
(2)租赁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注:1.以上2、3、4、5点可提供采购文件第六项第五条所列“诚信声明”。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成交方式及最高限价
1.成交方式:最低价中标
2.本次采购项目限价为¥3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本合同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费、车辆磨损费、车辆保险费、作业设备保养费、企业应缴税金、应得利润。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四、报价时间
1.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至2024年11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306办公室
3.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至2024年11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4.报价方式:邮递或者自行送达(快递地址: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注:选择邮递方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丢失、未按时送达的风险。
五、设备要求:
1.提供的设备应具有洒水和雾化功能。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采购人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设备保养:供应商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机械设备的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编制在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和租赁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租赁机械设备的保养,并作好保养进行过程的质量记录。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租赁机械设备的保养,供应商如需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采购人,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供应商租赁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安排租赁机械设备保养的时间,但需经采购人确认。
4.租赁设备的变更、转租:在租赁期间,供应商如将租赁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重新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设备,且不得影响双方租赁合同的履行。在租赁期间,采购人可将租赁机械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5.设备维修:在租赁期间,因人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情形,由采购方负责,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提供设备维修配件信息。(具体情形以合同为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可以按照合同价支付部分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协商为准,服务到期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余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9122723006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4号
八、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后附)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