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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454 [ 发文字号 ] 大足环委办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454
[ 发文字号 ] 大足环委办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春节期间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环委会各相关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大足区春节期间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环委会办公室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27




大足区春节期间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践行生态靓区、擦亮生态环境品牌,有效应对近期不利气象条件,确保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28天。根据《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不利天气应对方案》(大足环委办发〔20211)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目标,重点对禁燃区内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巡查打击曝光力度抓实抓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争每一个蓝天

二、主要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组成2个现场组,对禁燃区内销售和使用原煤、煤矸石、重油、渣油、石油焦、木柴等高污染燃料以及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巡查。对巡查到的相关违法行为由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对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移交区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足区春节期间大气专项执法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项工作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长:袁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区城管局党委委员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令狐强区农业农村工委委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业委抽调专项执法人员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石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禁禁烧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骨干力量参与专项执法。相关人员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服从专项工作组安排,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请于202128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以及专项执法人员安排表(附件2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二)加强统筹,形成工作合力。自202129日起至228日,每天选派2个现场组,设置现场组长、现场副组长各1名,现场组长及副组长分别带领1个现场组开展工作,对所带领的现场组工作负责。原则上现场组长均由实职正科及以上人员担任,负责召集执法人员,统筹安排2个现场组的巡查范围及工作内容,并对当日工作负总责

各现场组应于当日18时前,现场组长审核同意的巡查表、巡查照片(带定位)及视频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专项工作组组长。

(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202129日起2021211日,邀请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访,对专项行动开展系列跟踪报道;设置曝光台,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各部门、各镇街要充分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官方网站及村村通广播、宣传标语等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禁燃、禁烧相关规定的知晓率,引导群众形成普遍共识,切实增强公众环境保护理念。

(四)上下联动,强化属地监管。各镇街要加大自查力度,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及网格员职责,并于每天前将自查表、自查照片(带定位)及视频

报送至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五)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此次巡查结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现场组巡查发现各镇街自查未发现或未上报的违法行为,将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由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城管局按照专项执法现场组人员安排表(附件2)分别安排公务用车及驾驶员每日上午9点统一从区生态环境局出发执法人员误餐费每人不超过45元,由组长(副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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