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121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环发〔2021〕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6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121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环发〔2021〕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6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环发〔2021〕116号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
经研究决定,现将《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
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大足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效果,完善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几率,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以“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126家环境风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二是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降低环境风险,提升企业应急能力;三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回头看”,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一)污水处理组:对辖区各个街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维护、出水水质和水量、处理设施运行、污泥收集及处置、运行管理台账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不断完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污水处理线正常运行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组长:王成东)
(二)工业园区组:围绕龙水工业园区、万古高新区等重点区域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结合“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排查企业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督促整改环境风险隐患,提升企业应急能力。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组长:陆伟)
(三)危险化学品组:针对辖区生产、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其化学品贮存设施(场所)、装置区围堰、雨污切换阀、导流沟、事故应急池等等风险防范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重点巡查,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几率。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组长:杨斯博)
(四)饮用水源组:对辖区各街镇饮用水源取水点以及自来水厂周边进行踏勘,对饮用水源地围栏和标识标牌维护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是否存在大量白色垃圾、畜禽养殖、污水直排口、工业企业、食品作坊、投肥养鱼等可能影响饮用水水质的情况;
(责任科室:水科;组长:王焱)
(五)医疗机构组: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标准,结合《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集中处置联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辖区医疗机构贮存、转移、处置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除风险隐患。
(责任科室:固废科;组长:唐溢)
(六)油气站点组:重点围绕加油站、加气站开展检查,对其储油罐围堰、储气井(罐)部位的燃气报警装置、油气回收装置、排风系统、截留沟、隔油池等防控设施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
(责任科室:大气科;组长:李文远)
三、工作时间
(一)排查整改阶段(11月10日-11月30日)。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好排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
(二)复查督促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统计,认真分析风险隐患存在的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陈浩为组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固废与核辐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
五、其它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求相关科室(站、队)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排查,将环境安全责任传递到企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部署,科学安排。相关科室(站、队)要结合日常正向管理、“双随机”、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辖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全覆盖。
(三)巩固成果,总结成效。相关科室(站、队)要做到边排查边总结,及时将排查情况通报给执法支队,并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整治统计表》(附件1)及先进经验做法汇总报执法支队。
附件:1.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
行动整治统计表
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
行动企业分组表
附件1
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整治统计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现场检查情况 |
存在的隐患 |
检查人 |
被检查人 |
检查时间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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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基本情况;2、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3、风险防范情况;4、其它情况: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连接水域情况; |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环境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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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只填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不填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2、请各检查组于2021年12月15日前汇总报送。
附件2
大足区2021年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企业分组表
序号 |
组别 |
检查内容 |
组长 |
1 |
危化学品组 |
14家危化品企业 |
杨斯博 |
2 |
工业园区组 |
22家工业园区企业 |
陆伟 |
3 |
饮用水源组 |
27个饮用水源取水点 |
王成东 |
4 |
污水处理组 |
21家污水处理厂 |
王焱 |
5 |
医疗辐射组 |
12家医院、1家放射源企业 |
唐溢 |
6 |
油气站点组 |
28座加油站、1座加气站 |
李文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