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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67943/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区府办《关于印发大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242)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生态环境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及主题党日学习内容,2022年共集中学习5次。同时通过展板、显示屏丰富宣传形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矛盾和环境问题,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始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区的有关规定。二是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进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活动4次,专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组织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知识线上抽考2人,74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提质增效,精确分类,深化“放管服”,建立健全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限,简化项目环评审查程序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文件按规划环评意见简化。

二是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44大类100小类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等类型的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72个,其中告知承诺制审批43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我局领导班子贯彻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局党组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2022年形成局行政办公会会议纪要42期,局党组会会议纪要39期。

    (四)完善执法体系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与全区27个镇街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将水、大气、环境应急管理312项执法事项委托镇街。建立镇街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库,入库人员97名。着力提升镇街执法水平,开展委托执法业务培训会2期,重点对环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程序、涉气、涉水类执法讲解等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参训人员全部考核合格。同时制定印发了12类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模板及各类程序性文书模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环境执法职责,梳理整合执法事项159项。持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陆续建立了《执法衔接与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调查、移交和监督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动司法机关及时有力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配套《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具体细则,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配备专门法制审核人员,规范法制审核流程,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今年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22件。推进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执法服装,实现“在编在岗,持证着装”,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标准,11月底参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全部案卷获得优秀等次。

三是创新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推进柔性执法推行“柔性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服务温度。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实施执法普法制度,向社会公开环境执法典型案例3起;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印发《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将5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确定“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两项举措,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

以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为重点,建立企业信息清单和问题清单,通过清单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排污和各类环境问题。同时结合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全面梳理家具、喷涂、砖瓦、污水处理、铸造、化工、酸洗等重点行业,将重点排污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明确239家重点监管企业清单。采取行业分包制和领导包案制,将走访责任人员明确到每家企业,建立问题台账,建立以“警示、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为核心的执法检查结果运用机制,督促企业整改,责任人员跟踪整改。2022年共排查重点企业207家,排查率为86.6%,存在环境问题的重点企业156家,发现问题405个。发放警示告知书8份,约谈企业4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94个,行政处罚1家。

2022年,执法支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件,累计罚款139.38万元,其中适用查封措施案件1件,停产整治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措施安案件2件,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件。

五)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即时接访集访或突发环境信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接访事项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解决。二是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上级交办的重要投诉事项、积案及牵涉面广或政策性强、可能引发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的环境问题投诉,由领导包案办理,统筹科室和部门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非法处理危险废物、非法排污、机动车冒黑烟等行为实施奖励,目前已奖励7起。四是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整合投诉渠道,加强信息统筹,提升办理效率,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投诉处理取得实效,实现问题立查、立改、见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22年共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8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大力推进落实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三是落实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活动4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四是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坚持将依法决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龙头,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我局各类规划编制、重大政策措施制定等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的必经程序。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采取了众多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乡镇委托执法能力还需加强目前乡镇执法能力薄弱,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执法权下放后,部分镇街不能有效实施执法事项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虽然通过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以及实战化执法大练兵训练,规范性执法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部门间联动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部门联动的广度不宽,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水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行政执法主体之间联动机制还不健全。执法衔接与配合的深度不够,在自然保护地执法、农业面源污染等监管薄弱的领域未能充分发挥执法合力。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大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设服务大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委托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督促乡镇加强委托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培训乡镇执法人员,将乡镇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局机关培训计划,让委托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力度,组织新入岗执法人员参加市、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确保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保持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执法效率。扩宽部门联动的广度,健全完善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水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联动机制,提高执法衔接与配合的深度,加大联动执法频次,在自然保护地执法、农业面源污染等监管薄弱的领域发挥执法合力。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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