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1-000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6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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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6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6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1〕1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
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
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总面积为962.04hm2,位于大足区万古镇西南部,北至峰高社区,南至成渝复线高速公路,东至玉清村,西至重庆市三环线,包括万兴社区、大雄村、新观村、峰高社区、曹家村、凤顶村、莲花村。为以智能制造装备(数控机床)及现代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摩关键零部件、轻工消费品、节能环保与新材料等成长性特色百亿产业集群为主,集生产、研发、商务、办公于一体的新型工业园区。
园区规划用地面积962.04hm2,其中规划功能区682.00hm2(居住用地143.31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84hm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2.05hm2,工业用地452.13hm2,物流仓储用地15.67hm2),公用设施区280.04h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5.70hm2,公用设施用地3.74hm2,绿地与广场用地57.06hm2,非建设用地103.54hm2)。根据区域规划,非建设用地中的农林用地和水域不进行施工扰动面积50.15hm2,区域扰动地表面积911.89hm2,区域总投资约7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2亿。
园区共计产生土石方挖方1609.21万m3(含表土剥离43.81万m3),填方1598.28万m3(含表土回填32.88万m3),余方10.93万m3(均为表土),余方均用于B15-01/02地块后续绿化覆土。
(二)区域开发现状
至2020年12月,园区已建区面积共计517.80hm2(地块面积476.50hm2,道路面积41.30hm2、17895m/15条);在建区面积7.41hm2(均为地块建设);未建区面积436.83hm2,其中近期规划建设面积366.72hm2(地块面积299.24hm2,道路面积67.48hm2、32215m/17条),远期规划建设面积70.11hm2(地块面积68.99hm2,道路面积1.12hm2、706m/1条)。园区建成通车道路17895m/15条(铜荣路、龙兴路、石香路、医院路、纬二路、工业大道北、纬九东路、万国路、经三路、世新北路、高新路、科研路、科学路、工业大道南、经六路);近期待建道路中,15375m已建成通车,面积73.32hm2,1966m已场平,面积4.22hm2,9803m未动工,面积32.36hm2。已建段道路长度共计33270m,面积114.62hm2。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62.04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区域被划分为已建工程防治区、在建工程防治区、近期待建工程防治区、远期规划工程防治区和临建设施防治区,共5个一级防治区区。
(七)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八)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6990.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0295.2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6694.97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791.42万元,监测措施费380.5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532.78万元,独立费用397.74万元,基本预备费306.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86.3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做到内部平衡,不外排弃渣。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要将本批复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园区在建项目和在2019年1月6日后完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5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大足区水利局报备。
2.待建项目和未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各自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建设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大足区水利局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根据实际及有关要求,在2017年9月22日前已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填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表并向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大足区水利局报备;在2017年9月22日后已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提交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大足区水利局报备。
园区内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报备的建设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提交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大足区水利局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和区内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本组团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并按时向大足区水利局报送。
(五)本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区域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二〇二一年元月六日
附件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大足工业园区万古组团 | ||||||||||||
地理位置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 |
区域范围 |
区域位于大足区万古镇西南部,北至峰高社区,南至成渝复线高速公路,东至玉清村,西至建设中的重庆市三环线,总面积962.04 hm²。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16年 | ||||||||||
开建时间 |
2013年12月 |
完建时间 |
2030年 | ||||||||||
建设内容 |
规模(hm²) |
挖方量(万m³) |
填方量(万m³) |
借方量(万m³) |
余方量(万m³) | ||||||||
规划功能区 |
682.00 |
1154.29 |
1315.42 |
|
4.78 (均为表土) | ||||||||
公用设施区 |
280.04 |
454.92 |
282.86 |
|
6.15 (均为表土) | ||||||||
合计 |
962.04 |
1609.21 |
1598.28 |
|
10.93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浅丘 |
气候类型 |
亚热带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22.45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水稻土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t/(km2·a] |
619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62.0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911.89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911.89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施工临时设施区和近期规划的未场平区域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表土保护率(%) |
9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渣土防护率(%) |
94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已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实施:功能区雨水管网71170m,道路雨水管网16469m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103.22hm²,行道树5760株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0396m,临时沉沙池100座,彩条布覆盖249500m² | ||||||||||
在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计列:功能区雨水管网1085m |
| |||||||||||
近期待建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计列:功能区雨水管网37731m,道路雨水管网29027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6.27万m³,表土回填22.59万m³ |
主体计列:景观绿化39.90hm²,行道树15380株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1768m,临时沉沙池210座,编织土袋拦挡2340m,彩条布覆盖389200m² | ||||||||||
远期规划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计列:功能区雨水管网10355m,道路雨水管网63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7.53万m³,表土回填10.28万m³ |
主体计列:景观绿化16.41hm²,行道树282株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457m,临时沉沙池41座,彩条布覆盖83500m² | ||||||||||
临建设施 防治区 |
|
|
方案新增:临时植草5.17hm²,临时排水沟2551 m,临时沉沙池12座,编织土袋拦挡1149m,彩条布覆盖67000m² | ||||||||||
投资(万元) |
14881.70 (方案新增2791.42万元) |
8204.94 (方案新增0) |
1532.78 (方案新增1532.78万元)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26990.19 (方案新增6694.97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397.74 | ||||||||||
监测费(万元) |
380.53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1286.35 | ||||||||||
方案服务期 |
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周树云 |
法定代表人 |
代数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大雄社区大雄寺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 ||||||||||
邮政编码 |
402365 |
邮政编码 |
401147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老师/15736201603 |
联系人及电话 |
贾桃涛/13527393879 | ||||||||||
传真/电子信箱 |
474400869@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120900827@qq.com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行政审批科 2021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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