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
大足水利发〔2026〕20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局机关各科室站、各水管单位:
结合当前雨水情情况,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规定,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渝水防〔2026〕28号)和《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大足防汛抗旱〔2026〕7号)要求,经会商研判,决定于5月27日15时起终止大足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压实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三个责任人”到岗到位。二是继续关注水雨工情发展变化,紧盯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河道行洪碍洪、山洪危险区、防洪薄弱点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建立安全隐患巡查台账。三是继续做好水文监测、信息报送,强化数据研判与预警提示。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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