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大足水利发〔2025〕52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中心、科、室、站,各水管单位:
9月28日19时-29日2时,我区出现了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16.8~157.5毫米,且降雨还仍将持续。经紧急会商研判,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规定,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渝水防〔2025〕52号)要求,区水利局决定自9月29日2:30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充分考虑降雨落区和雨强的不确定性,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强降雨区域所在片区工作站、水文站要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入攻坚状态,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所在镇街对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强化各类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暴雨覆盖区域的在建涉水工程一律暂停施工。
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防洪薄弱区域、重点部位等责任人务必到岗到位,熟悉应对流程,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三是局属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洪薄弱点、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抽查叫应工作,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情统计核实与上报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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