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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0-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有效性 ] 有效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0-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大足委办发〔201230号,设置23个机构,其中局机关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12;有小车6辆,现有编制数1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06人;实有在职人数11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94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65人;遗属12人,企业参战人员2人。

二、单位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水务综合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防洪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全区水务行业的供水多种经营工作,对全区城镇水务行业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水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指导水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制订全区水电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水务、电力安全技术检查标准和规程;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工作;主管农村机电排灌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收入预算安排13541.46万元,属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541.46万元,其它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均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暂无预算安排。
  (二)支出预算安排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13541.46万元,预算支出属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3541.46万元。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教育支出2.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90万元、农林水支出1316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本年度预算13.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府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出国(境)次数和人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计划,本年未安排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拟安排6.05万元。主要用于濑溪河大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源地保护、小型农田水利、山坪塘、水土保持、农村小水电、水文站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调支出以及兄弟区县来足进行水资源保护管理、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交流合作方面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7.3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濑溪河大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源地保护、小型农田水利、山坪塘、水土保持、农村小水电、水文站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运行费支出。

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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