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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60 [ 发文字号 ] 大足水利审批〔2026〕2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60
[ 发文字号 ] 大足水利审批〔2026〕29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北厅片区城中村宝北小区配套道路工程(宝北路连接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6〕29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北厅片区城中村宝北小区配套道路工程(宝北路连接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足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北厅片区城中村宝北小区配套道路工程(宝北路连接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本项目道路全长756.32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6车道,标准段路幅宽度为36m。道路设计包括道路、桥梁、支挡、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及综合管网配套设施。工程占地面积为4.88hm2,其中永久占地2.97hm2,临时占地1.91hm2。本工程土石方开挖0.68万m³(含表土剥离0.60万m³),填方4.77万m³(含表土回覆0.6万m³),借方4.09万m³。借方均用于路基回填一般土石方,由建设单位协调大足区北厅片区城中村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瑞莲路、翠池路中段、花香路南段)建设多余土石方回填利用。

本工程总工期18个月,计划从2026年7月至2027年12月。本工程总投资为10140.8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58.18万元。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环境敏感性等阐述较为清楚。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8hm²。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05.6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225.1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0.4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4.45万元,植物措施0.77万元,监测措施8.60万元,临时措施费34.97万元,独立费用10.68万元,基本预备费4.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348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6年7月24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8348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大足北厅片区城中村宝北小区配套道路工程(宝北路连接段)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

涉及地市或个数

/

行政区划

大足区

项目规模

工程占地面积4.88hm2,主线长度756.326m,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及综合管网配套设施。

总投资

10140.83万元

土建投资

6758.18万元

动工时间

20267

完工时间

202712

设计水平年

2028

工程占地(hm2

4.88

永久占地(hm2

2.97

临时占地(hm2

1.91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方

0.68

4.77

4.09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地貌类型

剥蚀浅丘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hm2

4.88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

395t

新增水土流失量

307t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路基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454m,透水砖铺设6547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53m3,表土回覆0.29m3,土地整治1.2hm2

主体设计:行道树357株,隔离带综合绿化3627m2,三维网植草护坡5022m2,撒播植草护坡3388m2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2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5000m2、临时排水沟386m,临时拦挡1599m,临时沉砂池2

桥梁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05m、透水砖铺装413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7m3,表土回覆0.05m3、土地整治0.17hm2

主体设计:行道树12株,三维网植草护坡576m2,撒播草籽1738m2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1000m2、临时拦挡89m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及复耕0.11hm2,土地整治0.05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5hm2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2000m2,临时排水沟86m,临时沉砂池1口、临时拦挡84m、土工布铺垫1600m2

表土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32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32hm2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1000m2,临时排水沟221m,临时沉砂池1口、临时拦挡213m、土工布铺垫3200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107.48

方案新增:14.45

主体设计:113.65

方案新增:0.77

主体设计:4.00

方案新增:34.97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05.60(新增80.47

独立费用(万元)

10.68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8.60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6.8348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尊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足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郭方强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马林材

地址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凤德路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

邮政编码

400039

邮政编码

402360

联系人及电话

郭方琴

联系人及电话

周旭阳/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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