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3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6〕18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4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39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6〕18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4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6〕18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根据你单位关于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项目代码:2602-500111-04-01-140947)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工程河段评价防洪标准采取20年一遇;涉河工程毛家桥防洪标准采取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位于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太平社区,涉及河流为太平河。
改建毛家桥全长40m,桥梁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040,桥面设计高程348.90m~350.10m,桥面宽7.5m,桥面净宽6.5m,桥梁中心线法向(道路设计线)与太平河呈1夹角,直线桥。
桥梁上部结构主梁采用现浇空心板,梁高0.8m。桥梁下部结构1、2号桥墩采用桩柱式墩,桥墩直径0.8m,桩基础直径1.0m,桩基中心距4.3m;0、3号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桩基础;桥梁起点和终点分别与现状公路平交,桥梁第1、3跨上跨现状步道。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法人应主动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的监督,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毛家桥除险固安工程涉河建筑物
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
编号 |
X坐标(m) |
Y坐标(m) |
H高程(m) |
|
KZ1 |
3262505.787 |
575829.059 |
348.53 |
|
KZ2 |
3262544.035 |
575817.493 |
346.83 |
注:本工程涉及的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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