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6〕17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38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6〕17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三山一城”北山片区功能提升 (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6〕1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三山一城”北山片区功能提升
(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三山一城”北山片区功能提升(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大足“三山一城”北山片区功能提升(一期)项目,通过对北山片区改造提升,深化大足石刻联动开发,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同时,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游客体验,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大足城市发展。项目场址条件优越,建设条件具备。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先进成熟、环保,其投资规模适度,社会效益显著。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24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开工时间为2026年1月,完工时间为2026年5月,总工期为5个月。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北山景区临时停车场1处,总占地面积约3.06hm2,拟建设约550个临时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配套管理用房约200㎡;新建北山游客中心停车场(一期),总占地面积约0.99hm2,拟建设约200个临时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对北塔寺周边面积约1.16hm2地进行环境进行整治。新建专用电瓶车道长413m、宽3米;新建步行道约110m等,总占地面积约0.28hm2。
项目土石方总挖方6.18万m3,总填方10.80万m3,无余方,总借方4.62万m3,借方来自附近的生产建设项目(宝顶镇厢子沟农村道路)。
施工生产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施工道路利用场外已有道路;砂石料堆放于项目区内空闲区域,不新增占地;不涉及拆迁安置,无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49hm²。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总投资436.1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87.1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9.03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83.52万元,植物措施费202.30万元,临时措施费1.3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2.7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9.32万元,独立费用11.00万元,基本预备费2.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1万元(34127.8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6年4月9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41278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大足“三山一城”北山片区功能提升(一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大足区 | ||||
|
项目规模 |
总占地面积5.49hm2 |
总投资(万元) |
3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2400 | ||||
|
动工时间 |
2026.01 |
完工时间 |
2026.05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
工程占地(hm2) |
5.49 |
永久占地(hm2) |
4.33 |
临时占地(hm2) |
1.16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6.18 |
10.80 |
4.62 |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
地貌类型 |
低山丘陵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中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5.4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6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5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
防治目标(设计水 平年)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停车场防治区 |
主设:表土剥离2100m3、表土回覆5013m3、雨水管沟1476m |
主设:景观绿化1.67hm2 |
主设:防尘(雨)布临时覆盖2500m2; 新增:临时截排水沟1274m、临时沉砂池7座、防尘(雨)布临时覆盖4200m2 | ||||||
|
环境整治防治区 |
主设:表土回覆40m3、透水铺装210m2 |
主设:补植苗木235株 |
主设:/; 新增:防尘(雨)布临时覆盖1250m2 |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设:表土剥离580m3、表土回覆330m3、透水铺装 1708m2、雨水管沟520m |
主设:景观绿化0.11hm2 |
主设:/; 新增:防尘(雨)布临时覆盖1455m2 | ||||||
|
投资(万元) |
183.52 |
202.30 |
20.63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36.16 |
独立费用(万元) |
11.00 | ||||||
|
监理费(万元) |
4.00 |
监测费(万元) |
12.72 |
补偿费(万元) |
3.41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耀也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凤娟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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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22号3幢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香山社区 北宋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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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4023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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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龙业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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