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4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6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4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6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7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协和中型灌区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61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协和中型灌区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许可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协和中型灌区位于大足区拾万镇、万古镇、古龙镇及雍溪镇4镇17个村,处于淮远河右岸,灌区范围面积5.56万亩,设计灌溉面积2.65万亩,其中新增灌面2.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2万亩,恢复灌面0.26万亩。本项目整治、新建及重建提灌站11座,新建输配水管道总长60.32km,新建管(渠)道附属建筑物483处,建设灌区信息化系统1套。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本取水工程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用水,取水方式为提水,年取水量475.59万m3,供水保证率75%。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项目以淮远河干流及通天一水库、通天二水库为取水水源,《报告书》经论证满足75%灌溉保证率的要求;本项目申请年取水量475.59m³,淮远河干流年取水量384.25m³,占取水断面多年平均来水量的2.76%,占比较小;项目取水水源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灌溉用水水质要求;本工程取水口河段河岸稳定,取水口位置设置基本合理。
《报告书》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合适。
四、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报告书》对节水评价的分析。你单位应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强输水管道系统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五、取退水情况
本取水工程退水主要为灌区灌溉退水,退水量118.9万立方米。
取水影响:本项目取水不会对现有取水户及河道生态流量产生影响,淮远河干流来水量丰富,本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影响较小。
退水影响:施工期生活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作农肥或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运行期供水对象退水主要为灌溉回归水,由于田间施肥及使用农药,使灌溉回归水中含总氮、总磷等化肥成分及其它农药成分,从而随回归水带入河道,直接排入河道将在一定程度上对下游河段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取水计量及管理要求
你单位应在主干管、支管(支管进口)安装合格的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按要求接入国家水资源管理平台,各提灌站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本项目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七、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逐月建立取用水台账,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由我局审批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执行,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有关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我局同意。
(二)本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三)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法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协和中型灌区工程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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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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