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1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27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2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31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18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27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2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31 |
| [ 有效性 ] |
关于同意大屋场提灌站等13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取水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2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同意大屋场提灌站等13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取水的决定
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大屋场提灌站等13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取水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延续取水申请资料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大屋场提灌站等13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取水;同意你单位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和取水水源维持不变,并颁发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本取水工程延续取水情况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需配合我局做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四、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详见附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五、在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或者取水水源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大屋场提灌站等13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取水情况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3月31日
1
附件
大屋场提灌站等13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取水情况表
|
序号 |
取水项目名称 |
取水地址 |
水源类型 |
生效日期 |
到期日期 |
年取水许可量(万m3) |
取水权人 |
|
1 |
大屋场提灌站、粟家院子提灌站取水工程 |
濑溪河大足区中敖镇三桥村距离三桥7组污水处理厂500米 |
地表水 |
2025-06-01 |
2030-05-31 |
30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三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
|
2 |
窟窿河胜丰村取水泵站取水工程 |
大足区铁山镇胜丰村4组窟窿河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55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胜丰村委员会 |
|
3 |
大坟堡提灌站、小学提灌站、大拱桥电灌站灌区取水工程 |
大足区宝顶镇倒庙村1组化龙溪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206.8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倒庙村居民委员会 |
|
4 |
铁山镇双桥村卷帘桥河右岸瑞丰养殖场取水工程 |
大足区铁山镇双桥村3组窟窿河 |
地表水 |
2025-06-01 |
2030-05-31 |
8 |
重庆市大足区瑞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5 |
鲤鱼桥沟濑溪河提灌站取水工程 |
大足区龙水镇八柱村6组濑溪河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42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八柱村村民委员会 |
|
6 |
濑溪河左岸燕子岩提灌站取水工程 |
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濑溪河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15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
|
7 |
跳蚤提灌站、文家提灌站取水工程 |
大足区三驱镇月亮村4组窟窿河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66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铁桥村村民委员会 |
|
8 |
双朝门水库保竹村提灌站、渔箭码头提灌站、玉滩水库回龙湾提灌站取水工程 |
大足区龙水镇保竹村6社濑溪河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64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保竹村村委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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