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1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9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1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9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9 |
[ 有效性 ] |
关于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4〕7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二期)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组团位于邮亭镇境内,邮亭镇位于大足区南部,距大足城区30公里,东接永川区、西邻荣昌区,西北与珠溪镇毗邻,北与龙水镇毗邻。园区以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为主。评价区域范围总用地面积93.44hm2,项目用地根据功能不同分为区域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设施区、景观绿地设施区、临时堆土区等。
(二)区域开发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项目(二期)建设时间可追溯到2014年,园区计划在2029年1月前完成园区道路路网建设、景观绿化建设等工作,2029年10月前完成项目内所有地块的场平工作。
(三)竖向布置及土石方平衡
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项目(二期)原始地形总体比较平坦,地形高差较小,最高标高位于规划区西侧,新胜水库北侧,标高456.76m(1985国家高程系统,下同),最低标高位于锭子坡水库,标高344.00m。园区场地平整由园区管理单位分批次统一进行,采用缓坡形式,平场期间先根据规划修建路网,道路和管网建设同步实施,规划功能区块平场分批次统一设计、协调施工,在保证排水、尽量减少土石方量的前提下,工业地块整体地块坡度控制在1.5%左右,不超过3.5%,道路与场地间的填土高差一般采用放坡处理,边坡坡比采用1:1.5~1:2.0。
本次评价区域范围绝大部分地块及道路已经建设或已完成场平工作,项目总挖方量135.56万m3,填方量161.39万m3。其中已建及在建项目已产生土石方挖方125.57万m3,填方152.66万m3,园区内部综合调配利用土石方量82.90万m3;未建项目预计产生土石方挖方9.99万m3(含表土剥离1.90万m3),填方8.73万m3(含表土回填1.90万m3),余方1.26万m3,后期均堆存于临时堆土场,由园区统一进行调运,可用于远期项目工程的场地回填,无借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3.4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2898.9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287.4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611.50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用51.98万元,植物措施费用15.82万元,监测费用172.51万元,临时措施费用117.73万元,独立费用95.44万元,基本预备费27.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0.80662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4年12月1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0.8066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区(二期)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组团 | ||||||||||||||||||
地理位置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 |
区域范围 |
东经105°43′41″~105°46′2″ 北纬29°26′0.02″~29°27′59″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12年9月 | ||||||||||||||||
建设内容 (土石方情况)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调出(万m3) |
调入(万m3) |
借方 (万m3) |
余方 (万m3) | ||||||||||||
已建 |
区域规划功能区 |
19.28 |
18.30 |
13.23 |
6.05 |
1.05 |
5.37 |
5.44 | |||||||||||
道路管网设施区 |
25.81 |
78.03 |
69.79 |
7.66 |
3.56 |
0 |
4.14 | ||||||||||||
景观绿地工程区 |
19.87 |
9.13 |
30.07 |
3.08 |
12.18 |
11.84 |
0 | ||||||||||||
合计 |
64.96 |
105.46 |
113.09 |
16.79 |
16.79 |
17.21 |
9.58 | ||||||||||||
在建 |
区域规划功能区 |
9.00 |
11.47 |
24.51 |
1.54 |
1.54 |
13.04 |
| |||||||||||
道路管网设施区 |
4.51 |
7.74 |
11.84 |
|
|
4.1 |
| ||||||||||||
景观绿地工程区 |
2.53 |
0.91 |
3.22 |
|
|
2.31 |
| ||||||||||||
合计 |
16.04 |
20.12 |
39.57 |
1.54 |
1.54 |
19.45 |
| ||||||||||||
未建 |
区域规划功能区 |
2.29 |
5.52 |
1.02 |
3.24 |
|
|
1.26 | |||||||||||
道路管网设施区 |
1.87 |
2.25 |
4.32 |
|
2.07 |
|
| ||||||||||||
景观绿地工程区 |
8.28 |
2.22 |
3.39 |
|
1.17 |
|
| ||||||||||||
合计 |
12.44 |
9.99 |
8.73 |
3.24 |
3.24 |
|
1.26 | ||||||||||||
总计 |
93.44 |
135.57 |
161.39 |
21.57 |
21.57 |
36.66 |
10.84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不涉及国家和重庆市重点防治区,涉及玉龙山巴岳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气候类型 |
中亚热带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25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水稻土 |
原状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907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3.4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93.44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93.4333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区域规划功能区、道路管网设施区、景观绿地设施区及临时堆土场场平期及建设期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植被覆盖率(%) |
20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区 |
已建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530m。 |
主体设计:场地景观绿化1.15hm2。 |
| |||||||||||||||
在建区 |
|
方案新增:撒草面积6.9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900m,沉沙池6座,防雨布苫盖面积9000m2。 | ||||||||||||||||
未建区 |
方案新增:剥离表土量约0.97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2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50m,沉沙池4座,防雨布苫盖面积2300m2。 | ||||||||||||||||
道路管网设施区 |
已建道路 |
主体已实施:排水沟17834m,雨水管网6994m,透水砖26751m2。 |
主体已设:绿化带面积17.90hm2,行道树3572棵。 |
| |||||||||||||||
在建道路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882m,透水砖6800m2。 |
主体已设:三维网植草护坡50871m2,行道树699棵。 |
主体已列:临时截排水沟2260m;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8座,防雨布苫盖面积4510m2。 | ||||||||||||||||
未建道路 |
方案新增:剥离表土量约0.93万m3,表土回填0.02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面积1.8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4座,防雨布苫盖面积1870m2,土袋拦挡275m。 | ||||||||||||||||
景观绿地设施区 |
已建绿地 |
|
主体已设:撒播草籽面积10.06hm2,景观绿化9.81hm2。 |
主体已设:密目网苫盖面积9800m2 | |||||||||||||||
在建绿地 |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55万m3,土地整治2.53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面积2.53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临时苫盖2530m2。 | ||||||||||||||||
未建绿地 |
|
主体已设:景观绿化12.63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临时苫盖12630m2。 | ||||||||||||||||
临时堆土区 |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1.95hm2 |
方案新增,边坡临时拦挡长度575m;防雨布苫盖面积20000m2;临时排水沟583m,沉沙池2座。 | ||||||||||||||||
投资 (万元) |
|
887.13(新增51.98) |
1133.41(新增15.82) |
239.25(新增117.7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898.95(新增611.50) |
独立费(万元) |
95.44 | ||||||||||||||||
监测费 (万元) |
172.51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130.8066 | ||||||||||||||||
方案服务期 |
方案批复后5年(预计2024年11月~2029年10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永秀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谢波涛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治燃 | ||||||||||||||||
地址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民政综合大厦701室 | ||||||||||||||||
邮政编码 |
402371 |
邮政编码 |
4061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欧姚/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治燃/ | ||||||||||||||||
传真/电子信箱 |
/ |
传真/电子信箱 |
1486682954@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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