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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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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有效性 ]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二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4〕19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足防御中心文〔2024〕1号 )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及建设任务

(一)工程位置

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二期)位于大足区,涉及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宝顶镇、珠溪镇等24个街镇。

(二)建设任务

恢复大足区现状小型水利工程的功能,正常发挥工程效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当地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用水需求,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工程治理范围

修复89座小型水库、228口山坪塘、28道拦河堰、43处提灌站、11段堤防护岸、1处水文站(三驱)和1处灌区等。

三、防洪标准及工程等别

(一)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确定本项目各类型水毁修复工程防洪标准如下:

除龙景湖水库小(1)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标准10年一遇;其余14座小(1)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标准20年一遇。

74座小(2)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标准10年一遇。

灌区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提灌站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山坪塘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拦河堰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濑溪河龙岗街道二仙桥河段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中敖镇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拾万镇段堤防、淮远河五彩田园至响滩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水文站水毁修复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工程等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相关规定,小(1)型水库修复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小(2)型水库修复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灌区修复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山坪塘修复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拦河堰修复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提灌站修复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濑溪河龙岗街道二仙桥河段堤防工程等级为2级,主要水工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中敖镇段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水工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拾万镇段堤防及淮远河五彩田园至响滩河段堤防工程等级为5级,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水文站修复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四、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二期)分布于全区24个街镇共401处,涉及小型水库、山坪塘、拦河堰、提灌站、堤防、水文站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水库枢纽修复89座,山坪塘枢纽修复228口,拦河堰修复28道,提灌站修复43处,堤防护岸修复11段(6.184km),三驱水文站修复1处,灌区修复1处。

(一)水库

小型水库修复89座,涉及大坝内坡、外坡、坝顶、坝体,溢洪道、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消力池、尾水渠边墙及底板,取水竖井,涵(卧)管,监测设施等。

(二)灌区

灌区修复1处,主要为玉滩水库灌区右干渠珠溪镇凉水村段约20m渠道一侧边墙垮塌。

(三)山坪塘

山坪塘修复228口,涉及大坝内坡、外坡、坝顶、坝体,溢洪道等。

(四)拦河堰

拦河堰修复28道,涉及堰体修复、堰顶汀步修复、边墙修复等。

(五)提灌站

提灌站修复43处,涉及水泵、电机及配电设备修复,进出水管道修复等。

(六)堤防

堤防水毁修复11段,共计6184m,分别位于棠香街道、中敖场镇及拾万镇,涉及镇脚修复、亲水步道修复、临河步道修复、排水管涵修复、排洪沟边墙底板修复等。

(七)水文站

修复三驱水文站围墙。

五、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六、工程概算

以区发改委审定为准。

七、其他

(一)请你中心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二)工程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

(三)该工程由大足区水利局负责质量监督。

(四)你单位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主体工程动工前,应向我局实行安全备案。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4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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