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2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6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 有效性 ] | 有效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2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6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 有效性 ] | 有效 |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3〕9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对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取水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16、17组(大湾垃圾处理场)项目占地100333m2(约150.5亩),其中填埋区33333 m2(约50亩),焚烧发电区67000m2(约100.5亩)。该项目依托大足区大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管理。本项目预期2023年12月开工,自开工日期起第16个月开始进入试运行期,建设期为18个月。本次取水是工业用水,主要供给循环水补水、化水车间用水和其它生产环节用水。
二、取水地点、用途及取水量
本项目取水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社区濑溪河右岸累丰桥下游110m处(取水口坐标东经105°41′45″,北纬29°42′2″)。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方式泵站提水;核定年取水量61万m3,供水保证率95%。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报告书》,取水口取水河段多年平均来水量为4034.84 万m3,该项目新增取水量占河段水资源量的1.51‰,占比非常小,在保证河段内基本生态流量情况下,取水水源可满足本项目取水水量要求。取水点现状水质满足Ⅲ类标准,满足本项目取水水质需求。
四、退水情况
本项目退水包括施工期废水、运行期退水,年退水总量为9.13万m3。施工期生产废水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场地洒水降尘。运行期退水采用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优先回用的方式,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大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外排至濑溪河。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报告书》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对其他用水户用水权益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你单位应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加强输水管道系统管理,加大循环水利用,提高用水效率。
七、取水计量及管理要求
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口取水管道上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性。本项目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你单位应逐月建立取用水台账,按要求如实报送取水量,按季足额交纳水资源费。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报我局审批实行计划取水。
八、取水工程核验
本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取水项目取水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3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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