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4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3〕5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20h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 234000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总绿地面积为 8.11hm2,绿化率 27.76%,由1栋图书馆、4栋教学楼、5栋实验楼、8栋宿舍楼、2栋食堂、2栋门卫室以及配套设施组成。
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19.81万m3(含表土剥离2.33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22.36万m3(含表土回填4.88万m3),外购表土 2.55万m3。
项目区内拆迁安置由政府负责,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政策,区内无改建专项设施。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014年8月~2025年12月(含施工准备期),工程工期为136个月。项目分为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时间为2014年8月~2021年12月(含停工期2016年9月~2020年2月),工期89个月;二期项目建设时间为2022年1月~2023年3月,工期15个月;三期项目计划建设时间为2023年5月~2025年12月,工期32个月。
总投资约6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7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业主自筹。项目建设时间为2014年8月~2025年12月,总工期13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20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 2295.97 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188.96 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 2107.01 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 87.42 万元,监测措施投资 27.80 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 50.44 万元,独立费用 12.6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0.70 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234.15万元,植物措施1871.6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26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占地面积约为291977m2,建筑面积234000m2。 |
总投资(万元) |
60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27000 | |||||||
动工时间 |
2014年8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一期、二期项目2023年 | |||||||
三期项目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29.20hm2 |
永久占地(hm2) |
29.20hm2 |
临时占地(hm2) |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9.81 |
22.36 |
2.55(外购表土)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29.2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702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253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一、二期项目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三期项目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一期项目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排水管1802m,排水沟950m,表土回填2.12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90hm2 植草护坡0.34hm2 |
/ | |||||||||
二期项目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排水管204m,表土回填0.43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86hm2 |
主体已列:防雨布覆盖500m2 | |||||||||
三期项目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排水管1199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33万m3,表土回填2.33万m3,场地清理0.50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01hm2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2座,临时排水沟26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02m,临时沉砂池4座,编织土袋拦挡584m,防雨布覆盖14400m2。 | |||||||||
投资(万元) |
321.57(主体已列234.15,方案新增87.42) |
1871.60(全部为主体已列) |
51.70(主体已列50.44,方案新增1.2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295.97(主体已列2107.01,方案新增188.96) |
独立费用(万元) |
12.60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27.80 |
补偿费(万元) |
40.8768(408767.80元,免征)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润源鑫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 |||||||||
法定代表人 |
李 源 |
法定代表人 |
胡毅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1号恒大都市广场11栋10-5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南环二路68号 | |||||||||
邮编 |
400021 |
邮编 |
40236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磊13594152122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强/13628391402 | |||||||||
电子邮箱 |
81522771@qq.com |
电子邮箱 |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3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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