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6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6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6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2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取水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片区水利站:
你站报送的关于上游水库中型灌区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重庆市大足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对该取水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取水工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灌区范围涉及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岗街道、宝兴镇、高升镇、中敖镇及高坪镇,设计灌溉面积4.4万亩。本灌区通过上游水库和灌区内山坪塘取水,其中上游水库渠系控灌范围多年平均用水量935万m3,山坪塘控灌范围多年平均用水量177.6万m3,总计用水量1112.6万m3,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6.3%。
二、取水地点、用途及取水量
本取水工程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地点为大足区中敖镇双溪社区上游水库取水口(经度:105.6291,纬度:29.7842);取水类型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用水,取水方式为蓄水;年取水量935万m3,供水保证率96.6%。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取水工程取水水源为上游水库,水库多年平均天然来水量为1861万m3,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279万m3,其中中敖自来水厂、中敖天台自来水厂、西门水厂取水量280万m3,库区提灌站取水64.0万m3,上游水库中型灌区取水935万m3,水源能满足本项目取水量935万m3。
本取水工程取水水源现状水质为 III 标准,能满足各项用水要求,项目取水水源可靠。
四、退水情况
本取水工程退水主要为灌区灌溉退水,灌溉退水主要来源于灌溉回归水,即田间渗漏以及水稻成熟期的落干排水,主要通过渗漏进入土壤,基本没有形成明显径流进入水体。
五、取退水影响
本取水工程对区域水资源情势影响较小,同时对中敖自来水厂、中敖天台自来水厂、西门水厂取水和库区提灌站农业灌溉用水影响均较小。本项目退水量及污染物入河量极少,对受纳水体濑溪河水质影响较小。本工程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者产生的影响较小。
六、节水评价
《报告书》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节水指标、需水预测、可供水量及水资源配置方案等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程规范及节水要求。你站应加大节水工作力度,落实好用水定额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灌区节水改造,加强灌溉渠系管理,减少渠道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七、取水计量及管理要求
你站应配合我局开展对主干渠在线计量监测设施维修维护,保证设施不被人为破坏;对支渠口门(支渠进口)配套安装计量设施。
你站应逐月建立取用水台账,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报我局审批实行计划取水。
八、取水工程核验
本取水工程为已建工程,若后续进行改造,你站应在改造完成后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取水工程取水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上游水库中型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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