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6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6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6 |
[ 有效性 ] |
关于足206井试采地面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26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足206井试采地面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足206井试采地面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足206井试采地面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输气管线1条,线路途径大足区金山镇、回龙镇、万古镇,工程等级为油气管线工程I级,工程集气管线设计输量132×104m3/d,设计压力8.5MPa,管径D219.1mm,总长11.38km。本工程总占地12.43hm2,全为临时占地,工程总挖方4.44万m3,总填方4.44万m3,无借方弃方。建设工期从2022年5月开工至2022年10月,总工期6个月;工程总投资为3493.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393.17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4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总投资214.4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2.9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21.4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8.32万元,植物措施费2.57万元,监测措施费13.97万元,临时措施费用50.84万元,独立费22.48万元,基本预备费5.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40万元(174020.00元)。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自然恢复期等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后续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严格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六)按照渝价〔2017〕81号等规定,该项目为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征占用地面积为124300平方米,结合1.4元/平方米标准计,核定你司应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4020.00元,请于2022年6月23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许可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足206井试采地面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本工程集气管道长11.38km,管道设计输量132×104m3/d。 |
总投资(万元) |
3493.92 |
土建投资(万元) |
1393.17 | |||||||||||||||||
动工时间 |
2022年5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10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12.43 |
永久占地(hm2) |
0.00 |
临时占地(hm2) |
12.43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4.44 |
4.44 |
0 |
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2.4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329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913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普通敷设段 |
平地段 |
主体设计:土地复耕7.55hm2,恢复田坎246.30m3。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8万m3,土地整治0.13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3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8000m2 | ||||||||||||||||||
横坡段 |
主体设计:土地复耕0.80hm2,恢复田坎76.80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6万m3,土地整治0.46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46hm2 |
方案新增:临时截水沟375m,临时沉沙池4口,填土编织袋拦挡652m,防雨布覆盖2500m2 | |||||||||||||||||||
顺坡段 |
主体设计:土地复耕0.90hm2,恢复田坎157.60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2万m3,土地整治1.89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8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截水沟150m,临时沉沙池16口,编织土袋拦挡837m,防雨布覆盖5500m2 | |||||||||||||||||||
穿越工程 |
水域穿越 |
主体设计:土地复耕0.02hm2,恢复田坎5.63m3。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0m3,表土回覆50m3,土地整治0.05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5hm2 |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拦挡85m,防雨布覆盖500m2 | ||||||||||||||||||
道路穿越 |
主体设计:土地复耕0.07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0m3,表土回覆30m3,土地整治0.02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26m,临时沉沙池6口,泥浆沉淀池3口,防雨布覆盖700m2 | |||||||||||||||||||
临时堆管场 |
方案新增:土地复耕0.25hm2 |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37m,防雨布铺垫2500m2 | |||||||||||||||||||
投资(万元) |
101.28(方案新增8.32) |
2.57(新增2.57) |
50.84(新增50.8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14.43(新增121.47) |
独立费用(万元) |
22.48 | |||||||||||||||||||
监理费(万元) |
1.27 |
监测费(万元) |
13.97 |
补偿费(万元) |
17.402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赵德志/023-60335188 |
法定代表人 |
李维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4幢44-23#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8幢 | |||||||||||||||||||
邮编 |
400042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卓娜/15320488666 |
联系人及电话 |
/18983743533 | |||||||||||||||||||
传真 |
60335188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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