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6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6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6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19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对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下:
一、同意取水许可权人重庆南元建材有限公司,取水地点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金星村(公司大门左侧),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管网水未覆盖,无地表水源可取),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方式为提水,年取水量0.9万立方米。供水保证率为95%。
二、同意申请取水水资源经产品生产转化后无退水,对周围影响小的结论,同时应加强取水水质水量及取水口周围环境影响的监测与保护,确保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三、你司应加大节水工作力度,落实好用水定额等相关制度,加强输水管道系统管理,减少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四、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本项目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你单位应逐月建立取用水台账,按要求如实报送取水量,按月或按季足额交纳水资源费。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根据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取水。
五、鉴于本取水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六、本取水工程(设施)取水许可证将按有关要求及程序制发,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向我局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4月8日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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