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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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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有效性 ]

关于玉河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75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玉河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重庆市大足区玉河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大足鑫发集团文〔2022109及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207-500111-04-01-531977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和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报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渝水建〔20224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玉河水库扩建工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和平村,坝址坐落在濑溪河三级支流玉河沟上扩建前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利工程,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6.96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89.30m,水库总库容22.7m3。扩建后是一座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农业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405.00m死水位392.00m死库容14.3m3校核洪水位为406.5m水库总库容为171m3设计水平年2030年,该工程可解决宝顶镇铁马中敖镇金盆村、碑坳村、观寺村棠香街道惜字阁村、和平村1.84万人农村人口、0.26万头大牲畜、1万只小牲畜2160亩农田灌溉的供水问题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98.8m3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工程等级和标准

玉河水库总库容扩建后为171m3,同意本工程属IV等小1型工程,同意大坝级别为4级,新增溢洪道及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级别为4级;供水与灌溉建筑物及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同意大坝洪水标准由扩建前的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提高到5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新建溢洪道、取水兼放空建筑物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供水与灌区工程洪水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坝后泵房洪水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30年一遇校核。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兼放空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供水与灌溉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主要建筑物选型和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供水灌区工程组成。

1.枢纽工程

基本同意枢纽改建工程总布置。

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兼放空建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组成。

大坝为碾压式土工膜防渗土石坝,坝轴线长159.75m坝顶宽6.0m,坝顶高程407.00m,最大坝高26.7m。溢洪道位于左坝肩,采用开敞式无闸泄洪,堰型为WES实用堰,堰顶高程405.00m溢流控制段净宽30.0m,全长238.45m。取水兼放空建筑物布置于右岸,由取水塔段、穿箱涵段、出口段组成,管道全长150.0m取水接下游供水灌溉管道,右侧钢管为生态兼放空管,末端接入下游河道,设DN500闸阀控制。

新建上坝公路与已成进库公路衔接,长314m

水库管理房位于大坝右坝肩下游,采用两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为304.0m2

2.供水与灌区工程

供水与灌区工程由库尾供水工程和坝下灌区工程组成,管线总长11.74km,其中库尾供水工程长7.61km,起于坝后闸阀室,加压后经1.68km提水管道至玉河水库大坝右岸山坡长岩洞高位水池,后经长5.93km管道沿现状公路自流入双河水库坝前右岸,利用双河水库左岸已成泵站提水至金盆水厂,渠首设计流量0.029m3/s。坝下灌区工程新建管线长4.13km,起于坝下游闸阀室,沿原输水干管并排布置(主要沿公路)至末端,并向下游延伸至本次新增灌面,渠首设计流量0.056m3/s;设4处分水闸。

四、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24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来源

工程投资

经审查,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7080.45万元。

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主要由项目法人筹措,可通过争取市及以上补助、项目法人市场化融资等多渠道筹集。

其他要求

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由大足区水利局负责项目法人完善手续,及时开工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项目法人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报件审批,并向大足区水利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项目法人向大足区水利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由大足区水利局负责质量监督。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玉河水库扩建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1014





  重庆市大足区水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1014日印发

      5    





附件下载:

大足水利审批〔2022〕75号——关于玉河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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