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3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3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3 |
[ 有效性 ] |
关于双桥经开区太平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5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双桥经开区太平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双桥经开区太平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通桥街道、双路街道、龙滩子街道、邮亭镇4个街镇。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共涉及双桥经开区太平河流域7段河流,涉及河流长度7.925km,涉及太平河、苦水河、蒋家湾河、肖家大沟、水井湾河5条河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部分河段河道底泥生态清淤、对河道进行生态护岸(生态石笼、草皮护坡、巡检步道等)、对河道进行水生态修复(水生植物种植、鱼类投放、立体生态浮岛)等。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93hm2,其中永久占地13.73hm2,临时占地3.20hm2。土石方挖方12.10万m3(含表土剥离量2.31万m3),填方12.10万m3(含表土回覆量2.31万m3),经综合利用后最终不产生借方和弃方。
工程概算总投资2486.13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151.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5月(含施工准备期),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9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达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17.13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284.8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532.3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97.14万元,植物措施费0.05万元,监测措施费13.8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81.31万元,独立费用53.99万元,基本预备费14.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702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37.16万元,植物措施费395.17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及后续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九)按照渝价〔2017〕81号等规定,该项目为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征占用地面积为169300平方米,结合1.4元/平方米标准计,核定你司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3.7020万元,请于2022年2月21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双桥经开区太平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区县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征占地面积16.93hm2,共涉及双桥经开区太平河流域7段河流,涉及河流长度7.92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清淤、生态护岸建设和河道水生态修复等 |
总投资 (万元) |
2486.13 |
土建投资(万元) |
2151.87 | ||||||
开工时间 |
2022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2年 | ||||||
工程占地(hm2) |
16.93 |
永久占地(hm2) |
13.73 |
临时占地(hm2) |
3.20 | ||||||
土石方量(万m3) |
项目组成 |
挖方量 |
填方量 |
借方量 |
弃方量 | ||||||
河道整治工程区 |
10.57 |
10.57 |
|
0 | |||||||
施工道路区 |
0.09 |
0.09 |
|
0 | |||||||
表土临时堆场区 |
0.00 |
0 |
|
0 | |||||||
淤泥干化场区 |
1.44 |
1.44 |
|
0 | |||||||
小计 |
12.10 |
12.10 |
|
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及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为主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6.9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372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242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表土保护率(%) |
9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
渣土防护率(%) |
94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河道整治工程区 |
主体已有:C20砼排水沟4434m、雨水排水管671m、雨水排水井76座、生态滤沟557m、透水铺装1558m2; |
主体已有:草皮护坡48912m2、栽植乔木337株、栽植灌木11907株、种植水生植物38844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26400m2 | ||||||||
施工道路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4万m3、土地整治0.15hm2、表土回覆0.04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种草0.04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000m2 | ||||||||
表土临时堆场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72hm2 |
方案新增:撒播种草0.05hm2 |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拦挡1553m、临时排水沟1260m、临时沉沙池14座、防雨布覆盖7900m2、塑料防雨布铺垫保护7000m2 | ||||||||
淤泥干化场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5万m3、土地整治2.19hm2、表土回覆0.65万m3 |
-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1366m、临时排水沟1297m、临时沉沙池5座 | ||||||||
投资(万元) |
234.30 (新增投资97.14) |
395.22(新增投资0.05) |
81.31 (全部为新增投资)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817.13(新增投资284.80万元) |
独立费用 (万元) |
53.99 | ||||||||
监理费(万元) |
4.60 |
监测费 (万元) |
13.83 |
补偿费(万元) |
23.702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骊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汪玉娥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杨度彬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4-4423 |
地址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北中路109号1楼 | ||||||||
邮政编码 |
400000 |
邮政编码 |
400999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玉娥/18*******25 |
联系人及电话 |
柏成佳/18*******39 | ||||||||
传真 |
023-63252275 |
传真 |
023-43307079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3MA5YQ37M15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175926372XN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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