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水利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0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4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0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4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4 |
[ 有效性 ] |
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古龙纳入“渝西水资源配置附属工程”的建议》(第214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古龙镇供水保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古龙镇海拔高、无过境水、地质条件差、缺水问题突出,为解决其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纳入以胜天湖水库和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为原水的东部供水中心供区范围。目前,东部供水中心工程项目业主鑫发集团已完成东部供水中心工程规划选址和可研审批手续,预计2023年内开工建设,建成后可有效保障古龙镇生产生活用水。
此复函已经鲁章良主任审核,郭礼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