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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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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534 [ 发文字号 ] 渝水规范〔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534
[ 发文字号 ] 渝水规范〔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有效性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全市水行政审批工作,增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审查等单位(机构)的质量意识,提高报告成果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等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doc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部门解读: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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