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全市

首页>区政府部门>水利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 下属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站

日期: 2024-08-22 来源:区水利局办公室
字号: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站

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3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南路中段138号

联系电话:023-43722868

单位职责:

承担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水资源保护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工作。具体如下:(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管理、水土流失监测、预警等工作。(3)承担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的调查评价和分析,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评审,水土保持技术培训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等工作。(4)承担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涵养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节水型社会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5)承担取水许可制度实施、节约及计划用水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取水单位进行日常监管。6)承担水资源公报、年报、简报等编制工作,水资源论证管理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执行工作。(7)协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规费、水资源费征收等工作。(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