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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政府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指引,较好地发挥了法治政府建设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承接工作,最终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7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数字化管理,制定《办事指南》,简化审批流程及压缩时限,一般项目不超过5天,最长不超过15天,比法定时间压缩了75%。

2.全面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办理取水许可29件,审核取水许可255件,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303个,征收水资源费565万多元。二是强化河湖管理,维护河势稳定开展涉水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12件;以玉滩湖为重点,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辖区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存量问题基本完成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长效机制正在建立,河畅、水清、岸洁的目标正在实现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实行严格的水土保持社会监管,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3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5多万元;敦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17件。四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开展执法检查及巡查200余人次,查处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拒迁行为10件,查处破坏水利设施违法行为5件,查处村镇供水违法行为7件,查处水土保持“未批先建”18件,查处违规取水23件,处理市长信箱举报件5件;牵头环保、农业部门及相关镇街开展为期1个月的玉滩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派出139人次对全区25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52次巡查,并对饮用水水源地32人次垂钓人员进行了劝离。

(二)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执法人员配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三个不准”,不准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不准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通过机关办事公告栏和水利网站向社会公开水利行政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标准、办事时限以及办理结果,推行阳光作业。

(三)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机构。成立群众工作科专职负责信访稳定工作二是积极主动预防和化解涉农、涉水领域社会矛盾。成立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专项工作小组,重点排查化解大中型水库移民相关的矛盾纠纷。三是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全年处理群众信访20余起,内容涉及排水排污、河湖管理、村村通自来水等民生水利问题,信访件办结率100%,做到了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

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水利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与重庆百君大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

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都通过党委办公会或行政办公会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皆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皆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推动完善单位内部监督及专门监督

完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其成员及职责,落实《合规性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基本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落实《专项审计管理办法》,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健全,并实现审计全覆盖;年度、专门领域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全公开。

三、亮点工作、经验做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我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大足水利发〔2020〕12 号),详细内容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意识和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部门配合协同上尚待加强。

三是水行政执法监管能力尚待提升。

四是水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化水平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大足水利发〔2020〕12 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0年1210

(联系人:颜台厚,联系电话:13983620332

大足水利发〔2020〕12号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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