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240022/2020-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审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3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3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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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审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3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3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审计局关于 2018 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告)
2019 年 9 月 25 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8 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2020 年7 月 28 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依法完成审计项目 114 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数量 492 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 45.95 亿元,其中:违规资金 1.78 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 44.17 亿元(含投资审减额1.93 亿元)。截至 2020 年 6 月,已全面完成整改项目 110 个,项目整改率 96.49%。已整改资金 27.9 亿元,资金整改率 60.72%,其中:上缴财政资金 1.4 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 0.37 亿元,调整账务及其他整改资金 24.2 亿元,调减项目投资 1.93 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运行、依法履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终极目的,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一、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区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1.把握审计新时代,落实整改新要求。2019 年 9 月,区政府召开第 20 次常务会,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审计局关于重庆市大足区 2018 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送审稿),会议要求:要不折不扣抓好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各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9 年 12 月,区政府区长李步彬主持召开了区第二届人民政府 2019 年第 11 次区长办公会议,会议要求抓好巡视、督查、考核、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将各项巡视、督查、考核、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落实有效措施,逐一整改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把审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依法推进,规范实施。
2.领导批示,强化整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对报送的审计专报、要情等作出重要批示,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区委书记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主体送审进度缓慢、投资审计计划执行不力》的审计要情上作出重要批示,“效率低下,慢作为”问题严重影响我区投资建设环境和速度,需引起足够重视,从自身做起,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改革弊习,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区各项事业;在《印刷服务和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亟待规范》审计要情上批示,各单位要吸取经验教训,规范计划管理,认真加以整改和改进。区长在《区职教中心食堂亟待规范管理》审计要情上批示,请周虹副区长、区教委针对审计建议书研究处理,以规范食堂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在《双桥经开区二期标准厂房及宿舍建设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亟待解决》审计要情上批示,妥善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坚决防止国有投资项目拖欠民工工资,甚至引发民工上访。
3.强化任务交办,切实提高整改成效。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审计局、区委督查办协同,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积极主动认真整改,以高标准、严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促进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被审计单位积极作为,确保审计整改出成效相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积极行动,逐条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制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1.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已重新制定《大足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方案》(大足农委〔2019〕267 号)。
2.区交通局印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图、工程管理流程,全面严格工程管理及工程财务管理工作。区交通局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制发《关于下达 2018 年“四好农村路”通达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大足交委发〔2018〕254 号)。区交通局和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公路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限额以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工作。
3.区生态河长办于 2019 年 3 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河长制制度的通知》(大足生态河长办〔2019〕6 号),进一步细化了严格执行河长制制度的有关要求,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统计通报上季度河长巡河和信息上报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水质安全保障能力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大足水务〔2018〕154 号)等文件,同时督促当地政府加强属地管理,明确了安全生产及确保供水水质的相关工作及重要性。2019 年 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巡查的通知》(大足水利发〔2019〕8 号),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及措施,并统一制作了《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日志》,指导水源地管理单位对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旅游游泳垂钓行为、水产养殖等 14 大类问题开展巡查处理。2019 年 3 月,印发了《2019 年度农田水利设施水资源涵养保护项目维修管护实施方案》(大足水利发〔2019〕14号),重点明确了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维修维护实施单位、资金来源等。
4.区财政局于 2019 年 6 月出台了《重庆市大足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建立了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台账,强化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
(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相互配合、协作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成效。
1.密切配合,提高整改监督合力。一是形成由区政府主导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为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审计监督效果,实现由“审而难改”到“审而必究”的转变,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区审计局与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税务等职能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强化信息共享、各尽其责、各施其力、分类督办,有步骤、全方位地抓好审计整改,最大限度发挥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2.及时移送,构建移送处理联动机制。区审计局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处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移送处理工作台账,形成了及时受理、迅速立案、快速办案、全程跟踪、及时反馈的完整工作链条。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区审计局查出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审计案件线索 19 件,其中,经济责任审计 1 件、投资审计 18 件。
3.审计监督,跟踪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履职监督促整改。边审边改。在审计期间以“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为引领,坚持即审即改、审改相结合,发挥审计局“监督、服务”的作用,针对被审计单位发现的能即时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整改成效。限期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 90 日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建立整改责任及清单销号管理制度,由审计局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指导督促,帮助被审计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对症下药”,最大限度实现在整改期内对问题进行整改销号。跟踪促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或审计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由区审计局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梳理问题清单,逐项研究、专人跟踪、逐一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二是审计结果公开促整改。实行区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落实报告网上公告制度,促使审计整改工作更加透明化,以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来推动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
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足一是整改不彻底。有的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整改的认识不足,开展整改的深度和力度不够,问责处罚对象征性的点到为止,审计整改仍浮于问题表面,由于整改未触及到管理制度等深层次原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今后仍然可能再出现,整改成果难以巩固。二是选择性整改。个别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对于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往往能够及时纠正,对于棘手的问题就推推搡搡,打拖延战,如此选择性的整改使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最终审计整改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个别项目未全面整改到位
截至 6 月底,2019 年度未全面整改项目共 4 个,涉及未整改金额 180536.75 万元(主要因 3 个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金额未整改彻底)。一是 2018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未整改金额 180291.92 万元,其中: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 69180.89万元(问题金额 80105.21 万元,已整改金额 10924.32 万元),欠缴城市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 12493.65 万元(问题金额17818.62 万元,已整改金额 5324.97 万元),国有企业出借资金52462.49 万元给民营企业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四好农村路及干线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22880.35 万元(问题金额 56275.72 万元,已整改金额 33395.37 万元)使用不及时尚未整改到位;自定政策缓征城市建设配套费 23274.54 万元(问题金额 27570.83 万元,已整改金额 4296.29 万元)尚未整改到位。二是双桥经开区 2018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未整改金额 226.73 万元,其中: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193.18 万元;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 33.55 万元。三是大足区 2018 年度河长制执行情况审计项目未整改金额 18.1 万元(问题金额 31.96 万元,已整改金额 13.86万元),即: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18.1 万元。四是龙水片区整体城镇化“城乡一体化”项目道路基础设施工程未按期完工。
三、今后工作打算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审计整改工作得到逐步加强,绝大部分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区政府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一)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避免年初预算编制与年终决算差距过大。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避免财政资金闲置。
(二)强化投资项目综合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提高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监管,从严控制项目变更调整,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控工程建设成本、严把工程质量关,强化项目概算约束,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肃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纪问题,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三)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支付结算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杜绝违法分包,重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规范项目融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项目融资资金专款专用,强化资金运行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四)推动民生政策落地落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民生工程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日常监管,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推进脱贫攻坚、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自然资源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重大项目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五)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对政府举债行为的要求,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新增债券使用管理。规范与非预算单位之间借款往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控新增政府债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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