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大足府复〔2023〕39号

日期:2023-08-03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大足府复〔202339

申请人:郑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住所地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

法定代表人:兰华轩,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711日作出的(双桥经开)应急罚综合〔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718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于202382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3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