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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20853T/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20853T/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

1.电话举报。023-43712295

2.来信来访。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区司法局441室(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来信请注明“涉企执法”,邮编:402360

3.监督邮箱。将问题线索发送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电子邮箱(cqsdzqsfjzfj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执法”。

4.扫描“二维码”举报。关注“法治大足”公众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窗口。

(二)违规违纪问题

1.电话举报。023-4376880012388提示语音依次按210

2.来信来访。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北环二路东段1号党政办公中心10102室(大足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室),邮政编码:402360

3.“码上举报”。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举报投诉窗口。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12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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