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20853T/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司法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9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20853T/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司法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9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大足司发〔2021〕20号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法律服务机构:
根据市、区两级相关要求和精神,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于8月2日—4日对9个法律服务所以“双随机、一公开”、电话回访抽查当事人方式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此次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高度重视,绝大部分单位按时上报了自查报告。现场检查的9个单位大部分的内部管理规范,执业道德、执业纪律、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归档档案内容齐全、整洁有序,案卷质量、法律服务质量整体好于往年。通过检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龙水、三驱、双龙、大众、邮亭、万古、棠香法律服务所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其余法律服务所未报。
二、存志、百君、伦吉、晶晶、德循、方颂律师事务所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其余律师事务所未报。
三、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四、抽查案卷(卷宗)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装订立卷不规范。无归档号,仲裁与诉讼两阶段应分开组卷,有的案卷未统一编号等情况。
(二)案卷材料不完整。评查中发现某些案卷庭审笔录过于潦草,有的无出庭通知,办案小结过于简单敷衍等情形。
(三)未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少数案卷内风险告知书被告知人未签字,书写档案需进一步规范,委托合同需完善。
(四)办案质量不高。少数案卷内证据收集不完整,整体办案质量有待继续提高。
五、回访案件发现存在的问题
回访中发现多数当事人未收到代理费的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与当事人实际交纳金额不相符,或者是当事人按代理合同交纳了部分代理费而案卷中的发票金额却是代理合同签订的金额。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增强责任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2021年8月5日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