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取消3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2号)要求,决定取消3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资格,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取消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取消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公示表
监督、投诉电话:023-43765127
受理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重庆市大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6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