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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委员会 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5-15


根据区委部署,2022年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6日,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党委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成效、廉政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区人力社保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个阶段深入推进、狠抓落实。截至目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分解的全部任务都已着手整改,提出的91条整改措施有86条得到初步落实,40个整改问题完成整改35项,占总任务的87.5%,其余5项正按序时进度调研草拟、稳步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准确把握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1. 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2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力社保局党委意见反馈会后,赓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杨爱民副区长、黄军副主任和李世高组长的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整改责任。2月7日,将巡察反馈会情况印发正式文件通报全局和各党支部,并同步向社会公布,2月9日,将区委巡察办《关于对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原文正式转发全局和各党支部对照学习,2月1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和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同时,并通过支部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形式,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蒋仕惠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做好整改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巡察整改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科室(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巡察整改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任务清单,研究制定了《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大类40个具体问题,对应建立了40个整改项目,并结合每个整改项目细化为91条具体举措。同时,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合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改立行;对涉及建章立制等问题,局党委委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纠治。

4. 加强统筹调度,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整改举措落到实处。同时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逐项销号,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尚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及时明确阶段性整改要求,并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对标对表、立行立改、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局党委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

(1)理论学习不全不实。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讲话等未开展学习研讨,也未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党委认真梳理出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领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关未学习内容,纳入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学内容,并全面深入的开展学习研讨。

②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每次学习至少2名班子成员交流发言,主持人作总结发言,做好学习记录及资料归档。对重要讲话、重大改革、重点事项学习后,要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学习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③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局党委2023年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2月发表的“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讲话和在2022年4月发表的题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署名文章作为补学内容进行原文学习,局党委委员杨胜海同志、杨晓纲同志分别作了研讨交流发言,局党委书记蒋仕惠同志最后总结发言,同时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意见。

(2)学用结合不紧密。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重视不够,学习念标题多、深入研讨少且未结合实际深入研讨并形成推动大足人力社保工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认真制定2023年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更新学习内容,特别是涉及人力社保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要原原本本的列入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完整全面。

②扎实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每月按时按照学习内容开展原文学习,每次学习至少2名班子成员交流发言,主持人作总结发言。每次学习可根据学习内容拟定一个涉及本单位本系统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会上深入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用于指导重点难点工作开展。

(3)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至今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执行“三校三审”审核监督机制不严,在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错情通报中区人社局错情较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2023年3月8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意识形态分管领导为杨晓纲同志,进一步落实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②局党委会通过建立局三审三校制度决定,并下发正式文件,确保我局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得以健康发展。

  1.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安排执行力不强,成效欠佳。

(4)落实上级“六稳”“六保”重大安排部署有差距。党委会未专题研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保就业”工作成效欠佳。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认真学习贯彻。2023年2月28日局职工大会、3月8日局党委会分别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大足区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108号),并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

②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委会每月至少1次研究安排“六稳”“六保”工作。并结合我局实际,出台了《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六稳”“六保工作取得成效。

③拟定出台贯彻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相关意见。2022年,我局成立稳经济大盘工作专班,落实稳岗政策措施11条,印制宣传清单1万余份,组建6个专项小组送政策进园区、企业,为1332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269万元,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帮扶镇街行等系列招聘活动25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亿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964人,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2023年一季度市人力社保局指标数据晾晒中,大足区城镇新增就业指数得分为满分。

(5)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工作不力。党委未落实《大足区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0年重点任务》要求的“建立劳动维权重大突发事件通报和协同处理制度”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严格执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推动川渝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相关规定。2023年3月28日,我局印发《大足区川渝劳动维权重大突发事件通报和协同处理办法》(大足人社发﹝2023﹞77 号),建立劳动维权重大突发事件通报和协同处理制度。
②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欠薪黑名单及时上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按规定在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备案公示。2022年我局对5家拖欠民工工资企业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按规定上报市监察总队,同时在我局官网上同步公示。
③严格按照对方协查委托函规定时限、内容完成协查处理、反馈情况,同时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备案。2022年4月,根据市人力社保局交办,我局完成跨地区协查案件(协调案件资料:《施密特电梯公司》)。

(6)落实市级有关工作安排欠缺实效。推进“简政放权”及市级“15+5”便民服务圈建设进度慢,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村(社区)少,金保网开通滞后。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为全区309个村(社区)开通金保网,建立以27个镇街社保所、309个村社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社银、社企合作为补充,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职业介绍、就业登记等21项基层服务事项下沉。开展业务人员政策知识培训,完成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实现各网点经办机构独立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重庆人社”APP等线上渠道申报或办理业务。

②2022年10月31日,完成人社电子地图采集工作。采集网点共计358个,其中包含: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市民中心1个、双桥政务服务中心1个、镇街社保所27个、村社区309个,社银合作网点19个。并对相关信息变更或新增的服务点保持动态更新,基本实现线下地点找得准就近办,线上网址有链接便捷办,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

③利用公益性岗位政策,充实基层网点队伍,努力解决基层网点人员配备问题。目前,公益性岗位已安置79人到村社区网点工作,对于有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需求的基层网点,对接镇街开发主体,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

(7)宣传惠企政策有差距。宣传优惠政策力度不够,企业对缓缴社保费、申请社保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知晓率不高,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编制政策宣传单、宣传手册,制作宣传画、短视频等,利用政务网、掌上大足、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户外宣传屏、公交车广告等各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各项惠企政策的知晓度。2023年一季度开展就业补贴政策宣讲会,向区内78家重点企业宣传就业补贴政策,并通过工作群和点对点对发送短信的方式,对170家办理缓缴三项社保费的企业,告知延长缓缴期限相关政策,延长缴费期限到2023年底,以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相关费用,期间免收滞纳金。

②2023年3—5月集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各镇街、园区、高校开展走访调研和政策宣传活动。

③通过政策找人,让更多企业和个人享受到人社优惠政策。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通过“免申即享”发放补贴1332户、1269万元。

(二)贯彻“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不到位,落实新时代人力社保工作成效不好。

3.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有差距。党委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重视不够,就业技能提升和就业服务工作水平不高,成效欠佳。

(8)促进脱贫人员稳岗就业有差距。对脱贫人员就业培训导向有偏差,实效性不强,脱贫人员培训后就业率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通过镇街以及帮扶干部摸清区内脱贫人员培训需求,对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员组织培训,原则上年龄过大、无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员不参加培训。2022年我局共组织开展脱贫人员技能培训708人,其中60岁以上40人,占比5%,最大参训年龄为65岁,确保参训人员有劳动能力,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②加强对脱贫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岗位援助,促进脱贫人员培训后就业。通过开展“春风行动”、脱贫人员重点群体专场招聘会以及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积极推荐促进脱贫人员培训后就业,2022年脱贫人员培训后就业316人,就业率达到44.6%。

③强化职业培训工作就业导向,把培训后就业率纳入对培训机构的年度评价考核。

(9)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对补贴资金发放把关不严,审核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对不符合享受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目前,已全部追回16人次的培训补贴1.16万元,其中14人次为已退休人员参加职业培训,2人次为一年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②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

③健全审核机制,加强数据联动。实名制培训管理系统可实现与企业参保、就失业登记、工商营业执照、退休人员、低保、脱贫人员等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利用培训管理系统,对培训学员身份进行全面审核。

(10)失业保险基金监管不严。未督促完善领待人员资格监管机制,导致违规发放失业保险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建立完善领待人员资格监管机制,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制定《大足区失业保险内控制度》,通过国家比对平台反馈已领取失业金人员市外就业信息,暂停其待遇。2023年以来通过平台比对暂停4人待遇。2022年12月底至今追回7人15.6万元,目前剩余34人32.8万元未追回,其中2人已死亡(1人五保户,另一人其家属已联系不上),12人长期打不通电话或者不接电话,剩余的20人因家庭困难等因素接了电话也不明确表态是否退钱。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稽核力度,通过点对点给违规领取待遇人员发送《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继续追回待遇,如果仍不退回的,核实相关人员是否领取养老待遇,对于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或者有能力退回人员,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通过给领取失业待遇人员群发短信,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2023年一季度共发送1426条失业保险政策宣传短信。

③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宣传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2022年12月29日开展廉政教育1次,强化了失业保险经办业务人员廉政教育意识。

(11)就业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补贴政策宣传不力,政策知晓程度低,离校未就业困难大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数少、占比低。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加大就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短信、印发宣传册等形式扩大就业补贴政策知晓度。符合条件的2022届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35人,截至目前,已全部兑现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共计17500元,占下发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人数的100%。

②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点对点”宣传就业补贴政策,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确保就业补贴政策“应享尽享”。2022年,梳理形成“大足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清单”,组织相关科室骨干开展高校毕业生政策解读直播课,共吸引了8万余人观看。

4.社会保险事务工作担当履职存在短板。党委对社会保险事务督促指导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履职效果差。

(12)参保、稽核工作成效欠佳。新开办企业参保率较低;社保缴费稽核力度不够,欠缴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较多,影响职工切身利益。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2023年4月18日,区社保事务中心向市场监管局发函,协助查询2021年到2022年新开办企业单位信息和期间注销企业的单位信息情况。并根据查实情况,逐一向税务部门核实企业了应参未参情况。目前,核实109家企业已注销,136家企业未正常营业,未进行税务登记及申报的企业1302家,1897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下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入园区、企业宣传社保政策法规,提醒企业履行依法参保义务,督促企业依法参保,提高全区企业参保率。

②2023年4月19日,区社保事务中心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将全区27个镇街和园区划分为4个片区,4名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结合年度参保扩面任务和市场监管局核实反馈情况,深入镇街园区宣传依法参保政策,提升全区企业参保率。2023年4月12日,区社保事务中心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区分个人参保、单位参保、社保待遇和社保卡4个宣传组,区分不同对象,进入镇街、社区持续开展宣传工作,持续推动扩面参保工作。

③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处理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一是建立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目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临期前,由税务部门向参保单位发送缴费提醒短信。社保费逾期未缴纳,再次发送缴费提醒短信。超出规定时间仍未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向欠费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二是主动作为,协调税务部门处理具体问题。2022年8月,区社保事务中心向区税务局出具情况说明,建议免除大足县兰家湾煤炭有限公司和大足县玉龙白岩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养老保险费滞纳金。随后,两家企业完清欠费118.47万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3)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宽松软”。养老保险发放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制度,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未及时停发养老待遇。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建立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告制度。2023年2月24日,社保事务中心在市民中心4楼会议室组织镇街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镇街每月按时报送《重庆市大足区养老保险死亡人员花名册》及《重庆市大足区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汇总表》,并办理暂停发放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②严格执行超期未认证人员停发养老待遇工作有关规定。通过系统设置发放条件(超期未认证人员不停发养老待遇,无法进行支付月结),杜绝超期未认证人员发放养老遇,2023年3月共因超期未认证停发养老待遇946人,对停发人员发送提示短信3945条。

③持续加大死亡冒领资金追回力度,目前还剩190人未追回。其中,五保户或死绝户无亲属办理38人,人员失踪或继承人无法联系13人,继承人全家外出无人办理29人,继承人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能力退款17人,继承人因家庭纠纷等原因表示不愿意退款93人。下步,将继续加大资金追回力度,联合镇街、村社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市外旅居家庭和继承人纠纷家庭,持续开展追缴工作。

(14)履行工伤保险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工伤保险基金监管不力,未履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职责。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及时制订下发2023年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6日对大足郭昌毕骨伤科医院、大足佳华医院开展现场检查。主要存在伤者身份核实不严谨、工伤病人治疗其它疾病时未单独列账、工伤病人入院前未报备等问题,要求医院立即整改;同时提出要求医院加强病人管理,不能空床住院;要求医院治疗工伤病人时,尽量使用目录药品和诊疗项目,减少用人单位或伤者负担。3月前完成对其它协议机构2023年一季度检查。

②每年定期对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定点巡察和抽查。2022年5月24日,社保事务中心召集8家协议服务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签订服务协议安排自查检查工作并上交了自查报告。随后,社保事务中心对该8家协议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于12月15号向市社保局专题报告检查工作。

③加大基金追回力度。2022年12月份,已追回区相关医院违约金9.57万元。疑似假人领待10人共计4.89万元,追回4人1.7万元,6人未追回。其中,5人家属无法联系,待进一步调查其家属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后处理;1人家属认可事实,拒不退还。目前,我们已经向以上6人下达了催缴通知书。在催缴期限内拒不退还的,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持续开展追缴工作。

(15)社保业务指导监督和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保事务中心对镇街社保业务指导督促不力,宣传教育薄弱,少数参保人员参保档案出现缺失和违规调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加强社保业务指导监督和宣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022921日,区人力社保局召开全区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传达了全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了15起社保基金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我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面临的风险形势,组织镇街社保所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就“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2023224日,区社保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全区社保经办工作培训会,再次组织各镇街社保所所长和经办人员观看3个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筑牢思想防线。

②组织一期全区社保经办人员综合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202110月,社保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新的业务经办模式为前台受理-后台经办-一级复核(科室负责人)-二级复核(业务分管领导),新业务经办模式有效规避了一人通办业务事项,减少业务经办风险。

③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数字化档案管理,规避违规调换档案风险。

  1. 人才引进与服务工作抓得不实。

(16)引进“高精尖”人才欠缺主动性。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通过重庆英才大会“百万英才兴重庆”市级平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作用,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高精尖”人才短缺问题,同时,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募“三支一扶”等方式引才。2022年9月通过“春风暖企走访活动”对全区61家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到需求情况后,针对性的开展了一系列招聘活动,为我区企业引进“高精尖”人才搭建共需平台。

②编制我区紧缺人才目录。截至目前,已收集紧缺人才目录编制样本单位127家,后续将通过统一分析研究,撰写、拟定我区紧缺人才目录,针对性的为我区企业引进“高精尖”人才提供服务。

(17)关心、服务人才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提档升级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正在对接区委组织部,讨论与组织部人才服务综合体项目共建人才服务平台事宜。

②组织开展英才服务等活动,以“1+1+N”模式为我区B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交通、旅游等服务,提高人才服务的满意度。2023年一季度常态化开展人才服务140余人次,其中为人才提供购房服务1次。一季度,我区开展引才活动数量排全市第一,提供线上服务数量全市第一。

③积极兑现人才政策。目前,收到申请材料145人,已于2023年4月初上报组织部审批。

(18)人才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积极培养建立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有一定基础的高职院校、培训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截至目前,我区已建设2家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②主动协调市人力社保局,对达到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2021年、2022年积极推荐重庆科技职业学院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未评审通过),经和市局反复沟通协调,市局同意2023年在我区建设一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9)人力资源产业园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制定《重庆大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23年工作方案》,2023年营业收入争取达到3亿元,累计入驻人力资源机构25家,服务用人单位不少于600家,帮扶就业和流动人数1万人次。

②根据《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对产业园开展绩效评估工作。2023年2月21日,召开大足产业园运营工作会,人力社保局和大市场公司充分讨论大足产业园运营管理问题,对产业园运营人员、模式等进行了调整。目前,正与优质人力资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拓展产业园企业业务范围,提高产业园效能。

  1.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进度滞后。党委对落实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指导督促不力,未能有效激发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20)未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政策。

整改措施及成效:

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正在收集汇总,待数据汇总完毕,请示区领导同意后,会同组织部印发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方案

(21)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存在特权思想。

整改措施及成效:

在以后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核定工作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标准,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2022年区人力社保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共14人、机关工勤6人,共20人,按全区统一14%比例打捆核定优秀指标3个,坚决杜绝了特权思想。

(22)抚恤金待遇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机关事业人员去世后抚恤金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把政策入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②完善抚恤金审批流程。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由申报单位核实情况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有材料和数据再次审核把关后报人社局审批(人社实行初审复审两级审核制度)。

③完善抚恤金的核查机制定期梳理并汇总已审核抚恤金人员的基本信息,定期核查去世人员火化真伪情况。2023410日对2022年以来审批的112名机关事业单位去世人员的火化情况与民政进行了核查,并建立定期核查机制,确保从源头上堵塞火化造假违规申领抚恤金的现象。

  1. 履行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调职责不到位。党委对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能力鉴定、执法等工作督促不力,对可预知的风险把控不严,存在不稳定因素。

(23)维护农民工权益不到位。存在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不严格、统筹协调根治欠薪工作不到位、查处欠薪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局、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建立在建项目台账,对欠缴和动用后未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工程项目,指定专人开展电话、书面催收,对催收无果的,及时启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确保全区所有在建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收尽收。对新开工建设项目,严格按《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2〕5号),督促施工企业按时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3年3月10日,我局会同8个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召开全区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及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推广运用工作推进会,约谈施工企业65家,要求限时完成工资保证金缴存备案及监控预警平台安装接入工作。截止2023年4月23日,全区应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建项目36个,已经存储保证金项目35个,未存储保证金的1个项目已按照监察程序立案办理,已下达限期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指令书。

②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

③每年开展2次根治欠薪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工资支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化解处置欠薪问题隐患。2023年2月20日,召开全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④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投诉举报问题,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严格按规定程序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我局于2022年10月18日对汇金星天地总包单位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2月23日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该公司未按要求支付58人工资400440.89元,下一步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4)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存在法律风险。对第三方公司工伤认定辅助调查核实工作监督不力,档案资料不规范、不严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不合规,存在法律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严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认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召开研讨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再出具认定结论。

②加强三方公司工伤认定辅助调查监督管理工作。由社会保险科科长朱必正专人负责监督、管理第三方工伤认定辅助调查工作,社会保险科朱必正、覃树均不定期与辅助调查人员一起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核实必须参与。

③重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受办分离、权限制衡、人岗相适的风险防控机制。

④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工作职责,严格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原则,杜绝代签字或评审意见填写不规范现象发生。

⑤落实鉴定受理“三相符”机制,确保劳动能力鉴定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5)执法工作有差距。存在“未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未依托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单位部门抽查工作”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托市级双随机监管平台每年至少开展1次单部门日常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开展1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022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分别为:2022年大足区劳务派遣和其他用人单位检查、2022年大足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单部门检查1次(2022年工时和休假专项松果)。2023年,计划5—10月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联合检查。

②对双随机检查计划、随机抽选单位、检查结果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向社会公开。作出的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推送信用中国平台公示。2022年作出8个行政处罚全部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三)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廉政风险把控不严。

8.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26)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党委未落实每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修订完善3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②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局党委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会上班子成员向局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最后局党委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强调;2023年3月8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3月15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机关党建工作。

③严格落实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拟于2023年6月、12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7)“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有差距。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廉政风险防范重视不够,未督促班子成员按要求对其分管领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②督促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领域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领域风险隐患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督促班子成员对其分管科室开展2023年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班子成员对科室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严格审核把关,共排查风险点79个,制定各项防范措施123条。

(28)“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教育提醒不到位,监督责任压得不实,社保事务中心负责人未与分管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理清“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协助局党委书记落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向局党委及党委书记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至少1次。每年书面向党委述责述廉1次。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会上班子成员向局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社保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半年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2023年2月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和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2023年3月,社保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人社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1. 行业作风建设欠缺力度。党委对行业作风建设重视不够,对干部职工教育督促不力,为民服务理念淡薄。

(29)维权案件处理“踢皮球”。处理劳动者维权案件缺乏担当,能推则推,拖延维权时限,增加维权成本。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完善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大厅值班制度。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大厅值班制度规定》,安排专人轮流值班受理举报投诉,对所有来人、来电反映问题建账管理,当日值班人员为首接首问第一责任人,对举报投诉问题负责全面处置,直至跟踪办理完结。对符合立案条件举报投诉问题,当日报告支队负责人,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处置。对存在争议欠薪问题,主动协调劳动争议仲裁院安排专人对接办理处置,防止互相推诿,监察、仲裁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衔接制度》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23〕103号)。2022年11月,已联合区法院、区住建委调处四川宝冠公司欠薪案件,当月已兑付劳动者工资。

②.制定《大足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考核办法》,分管领导、支队负责人加强对值班情况和举报投诉登记办理结果检查抽查,对不按规定办理投诉问题,不落实值班规定,发生推诿、慢作为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对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问题的,按相关要求取消平时考核的评优资格,对造成负面影响的,对责任人严肃问责。

③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优化仲裁咨询、接件、受理、立案环节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立案庭管理工作,加大协调处置力度,提高协调案件办结率,快立快结争议纠纷案件。

④建立多元联动调处机制,对集体案件,主动协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提前介入,联动协调处置,快速化解问题,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0)业务办理群众满意度不高。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区人社局投诉处理满意度低;社保事务中心近三年收到服务态度不好、办理业务不专业等信访投诉较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狠抓群众热线反映问题的化解处置工作,全力提高“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件的办理质量。开通智能语音服务热线,2023年2月份,智能语音电话累计转接群众咨询电话3664个,有效减少群众电话咨询等待时间。2023年2月,组织开展社保综合业务培训,全区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80人参加了集中培训,通过提高了业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为民服务满意度。

②对求决类的“互联网+督查”反映事项,进一步加大分管领导包案和督查督办工作力度,2023年3月17日制定了《关于“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件群众对投诉处理满意度低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方案》。一是严格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和督查督办工作。答复群众意见书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再上传“互联网+督查”平台系统回复信访人;二是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要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交流,以获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社保事务中心开通智能语音服务热线,2023年2月份,智能语音电话累计转接群众咨询电话3664个,有效减少群众电话咨询等待时间;二是2023年2月组织开展社保综合业务培训,全区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80人参加了集中培训,通过提高业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有效提高了为民服务满意度。

  1. 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党委对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监管不力,廉政风险管控不严。

(31)执行财经制度缺乏力度。存在记账凭证附件不齐、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好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加强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约谈,建立风险约谈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有效防范或规避财务风险。
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坚持每年对财务收支或具体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审计问题加以整改。
③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接待费、职工伙食补助等费用严格执行标准,据实报销。对发票不规范、附件资料不齐、签字不完善的一律不予报销。2022年7月支付南华信息技术服务费36.64万元原始票据放在就业专项资金账里,复印件放在就业和人才中心行政账里。2021年6月支二季度考务费30.65万元的文件及方案已补齐并附该凭证之后。2022年11月起,已停止现金发放考务费,均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至考务人员个人账户。

(3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社保事务中心、就业和人才中心购买办公用品、广告等均未在政府云平台实施采购。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2023年4月12日出台局《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程序、物资发放、物资管理、相互监督等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对进入采购目录未经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的问题说明原因。从2021年11月起,就业和人才中心、社保事务中心均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规定在云平台实施。2022年2月支付广告制作费4.98万元发票及合同均放在就业专项资金账目凭证里。

②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财务与办公室相互监督,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内网申报和外网执行。

(33)国有资产管理不力。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低价出租办公室、办公设备及配套桌椅,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立即收回租赁场地和设施设备。已于2022年10月收回租赁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丢失的10台电脑设备)。

②2022年12月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局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强化责任落实,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四)党的组织建设有短板,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

11. 党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34)“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2023年4月12日出台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人社委发〔2023〕6号),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标准、形式、程序和方法。

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从2023年4月开始,大额考务会支出必须通过党委会研究,否则财务科不予以列支。

(3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好。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②2022年10月至今,区人力社保局党委、社保事务中心党支部均不存在主要领导首先表态情况。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委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

(36)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直截了当,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未达到“红脸出汗”目的。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我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提批评意见35条,提的问题有针对性、直接了当,且举出了相应实际的例子,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②严格按照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规范性的政治要求不折不扣地开展工作。

(37)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机关个别支部、社保事务中心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未按要求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或未开展自我检视剖析。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2023年3月17日下午,机关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3月21日下午社保事务中心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会上气氛严肃认真,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自我剖析发言,相互提批评意见有辣味,会后相关资料已归档齐全。

②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38)“三会一课”落实不好。机关个别支部未按要求上党课,2022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在所在支部或分管领域上党课。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切实扛起责任,组织开展好支部各项活动。每月按时召开支部主题党日学习,2023年3月17日机关第一支部书记上了第一季度党课。

②每年局党委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或者分管领域至少上1次党课。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书记给全局干部职工上党课,其余班子成员均在2022年12月给所在支部或者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上了党课。

13. 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不高。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重视不够、制度执行督促不严,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高,存在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等问题。

(39)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局党委坚持选人用人导向,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

②区社保事务中心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纳入二月份支委会集中学习,班子成员进一步熟悉并掌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二十一步”工作要求,严格党支部印章和行政印章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权限,保障各个环节程序到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4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

①严格落实程序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合格的程序已进行整改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中规定的21个步骤落实规定动作,强化动议审核,选任过程中切实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道选任重要“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到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实行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双签字的要求。

②将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全部纳入谈话对象,确保谈话人数不少于20人,全面考察推荐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坚决不简化流程、不走形式,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半月的不懈努力,我局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仍有个别问题还在进行整改,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及其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措施的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 持续用力,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促进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2. 立足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针对巡察反馈和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着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确保其发挥效用。同时,认真梳理原有的各项制度,对需要完善的抓紧研究制订,坚决堵塞工作漏洞,对不科学、不适用的制度则予以取缔,加快在全局系统建立起基本完善的制度体系,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

3. 强化担当,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人社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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