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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1-01-25


自担任区人力社保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依法履职尽责。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配合,局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原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推动法治人社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管党员、抓作风、促工作的第一位去落实。夯实支部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建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支部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精心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理论宣讲、专题研讨、知识测试、业务点评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定期检查学习笔记,营造出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立足岗位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狠抓普法学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一是开展人力社保专题普法活动,建立普法机构,实现重点区域集中普法,不同对象分众普法。突出“法律八进”普法,利用“春风行动”、“创新创业大赛”、各类大型招聘会以及人力资源执法专项检查,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社)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传播力度。突出公众窗口普法,依托社保、就业、仲裁、监察四大阵地,充分发挥一线接触群众的直接优势,定点分类普及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普法阵地和载体建设,切实保障人力社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灵活运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与大足报社、电视台合作,加大普法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在仲裁院、镇街社会所开展以案释法、经典案例展播,扩大了宣传效果。三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制定《区人社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确定以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通关心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宣传重点的普法重点。

(二)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劳动保障监察证》或《行政执法证》。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二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以及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情况,按照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我局没有执法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而受追责的情况。三是加强执法行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本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任职以来没有发生因廉政问题受查处的情况。一是提高自律意识。带头遵守 “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提高自我约束潜力,提高自我警醒潜力,营造良好的从政风气。二是增强防腐意识。主动增强防腐意识,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以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自觉管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坚持高尚健康生活方式,同时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未发生擅权干政、谋取私利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坚持民主集中。我能够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决定做到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但不武断,做到不怕得罪人,不怕伤和气。同时,严格落实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资源处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五不直管”要求,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格局。

疫情防控期间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人力社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区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受疫情影响,就业增长动力减弱、失业风险上升、部分群体就业困难增多。我局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头等大事,采取积极主动有效的工作举措,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力争把疫情对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是根据农民工返岗复工及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传导、工作抓实落地。动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和务工人员就业需求,积极引导本区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精准匹配人岗对接。二是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负。我局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迅速执行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针对不同政策适用对象实行免征、减半、缓缴的政策。三是大力开展各类招聘活动,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帮助求职者足不出户找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农民工回引”等系列网络招聘会,并与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联合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多样化多渠道满足务工人员求职需求。四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需求增设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扩大培训人员范围。

(二)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参保扩面保持稳定。二是社保基金征收平稳。三是养老及工伤待遇及时兑付。  

(三)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用实用好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引导贫困群众到市级6+2企业就业。对多名未就业贫困人员提供“点对点”的职业指导、岗位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为建卡贫困户提供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从今年3月底开始全区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已动态清零。引导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就业扶贫示范车间目前已全部复工复产,名贫困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做好兜底保障安置,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做到应安置尽安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发防疫性公益性岗位,对有意愿转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员全部转入兜底安置。为促进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四)劳动维权有力有效。一是积极探索人社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新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实现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广覆盖、信息化,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相关法律保障。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走访在建项目。二是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发挥仲裁调解职能。持续推进基层调解工作,落实好基层调解委员会网上办案工作,继续抓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件,结案率均保持95%以上,调解率保持50%以上。三是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建立预警监控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深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专用账户制和代发工资制度落实,全区工程建设项目“一金三制”覆盖率达100%。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工作,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五)行风建设不断加强。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每年对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至少一次。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台账。

、存在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虽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而是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二是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上,做得还不够好,不能经常性进行换位思考,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面对面向群众征求意见的时间相对较少。

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有待继续增强。超前意识不足,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人社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二要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要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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