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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1-001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1-001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须知

 

一、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二、申领材料

1.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

2.领取人员身份证

三、申领渠道

死亡人员亲属到领金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填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登记表》进行申领。

四、补助标准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十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因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死的,不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


电话:43730638(大足)、43332675(双桥)

  

            大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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