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5-0026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0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0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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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0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0 | 
| [ 有效性 ] | 
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第三
税务分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
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做好我市 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 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065元/年。
二、我市 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22017元、下限为 4404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22017元、下限为 4404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 庆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5年 9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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