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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4-003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4-003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缴纳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初级评审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大足职改办202461号)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费用缴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费用缴纳标准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240元/人,120元/人。

二、评审费用缴纳人员范围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中显示为“申报完成”,选择评委会为“重庆市大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

三、评审费用缴纳时间

2024年12月17日-19日

四、评审费用缴纳方式

请通过评委会资格审核,职称申报系统中显示为“申报完成”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本人申报评审的等级,根据页面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在付款备注中备注“中级”或“初级”。(特别提醒:请以申报人姓名缴费,不要以单位名称缴费

重庆市大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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