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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995 [ 发文字号 ] 渝人服发〔2020〕46 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995
[ 发文字号 ] 渝人服发〔2020〕46 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有效性 ]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对 2019 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34 号)要求,决定对 2019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现就本次培训重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承办单位
    受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本次培训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承办。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是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的专注于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机构,直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级事业单位,是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培训的专门机构。
二、 参训对象
    全市 2019 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 2018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但未参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培训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的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二)报名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4 日 18:00。
(三)注意事项:
    1. 受疫情影响,本次培训按照专业分类调训的方式在 9 月上旬展开,学员灵活选择上课时间,线上签到。
    2. 请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此文件,及时通知下辖单位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报名,并按照附件 2 中学员名单,收集汇总学员信息,于 9 月 4 日 18:00前发送至邮箱 gqpx@cqhrsp.com。市人服中心将根据回传名单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逐一通知学员具体参训时间。
四、培训方式
(一)培训方式:通过线上直播进行教学。
(二)培训网址:https://www.cqrspx.cn/ “重庆人社培训网”首页“直播频道”。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六、结果使用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本次培训作为专技人才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注册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 工作要求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科委、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34 号)要求,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与岗前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创新发展和清正廉洁的职业精神。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发挥职能作用,负责组织本区县、本行业内的参训对象按时足额报名参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88958207,13370750313
娄老师 88958235,13290007629
何老师 88958260,18166588047

附件1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报名流程.docx

附件2大足区2019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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