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大足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部门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1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76号)及《工会法》等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在我区依法成立一年以上,且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正常状态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评价方式
(一) 书面审查。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审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相关书面材料。
(二)综合评价。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根据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情况,结合主动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对企业进行评价,确定等级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同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公众查询。
三、评价内容
(一)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招(聘)用劳动者扣押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财物的情况;
(三)建立用工档案的情况;
(四)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及执行集体合同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以及遵守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以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八)遵守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
(九)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十)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一)遵守和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
(十二)依法建立工会的情况;
(十三)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况。
四、评价标准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拒不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整改指令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报送材料
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3份);
6.2019年6月、12月职工花名册复印件;
7.2019年6月、12月员工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复印件;
8.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缴纳凭证复印件;
9.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单位印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诚信等级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请各镇街、部门和工会联合会积极动员下属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按照《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做到应报尽报。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不按要求提供书面审查材料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二)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和上市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不再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限。各相关单位于5月8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支队108室。
联系人:马列,联系电话:43737867,QQ:990459297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
附件: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
2.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大足区总工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年度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主要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社会保险登记号: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 ||||||||||||||||||||
劳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用工形式:□直接用工 □业务外包 □劳务派遣 □其他: | |||||||||||||||||||||
从业人数:企业直接用工: 人; 其他类型用工: 人 | |||||||||||||||||||||
经营情况:□正常 □停业 □未开展业务 □其他: | |||||||||||||||||||||
分公司设立情况: | |||||||||||||||||||||
二、劳动用工管理情况 | |||||||||||||||||||||
制度建立情况 | |||||||||||||||||||||
是否建立内部用工管理制度: |
是否成立工会组织: |
是否签订集体合同: | |||||||||||||||||||
是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集体合同签订时间: |
集体合同期限: | |||||||||||||||||||
招用职工基本情况 | |||||||||||||||||||||
职工总人数: |
女职工人数: |
16-18周岁职工人数: |
未满16周岁职工人数: | ||||||||||||||||||
是否因使用童工受到行政处罚: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是否违反规定: | ||||||||||||||||||||
劳动合同签订与用工备案情况 | |||||||||||||||||||||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数: | |||||||||||||||||||
劳动合同签订率: |
是否办理用工备案: |
用工备案人数: | |||||||||||||||||||
工资支付情况 | |||||||||||||||||||||
工资支付周期: |
月最低工资额: |
是否按月足额支付: |
是否拖欠工资: | ||||||||||||||||||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含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补发工资情况: | ||||||||||||||||||||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 | |||||||||||||||||||||
采用工时制度种类及涉及人数: □标准工时工作制 人; □综合计算工时制 人; □不定时工作制 人; □非全日制工时制 人; | |||||||||||||||||||||
是否办理特殊工时制审批: |
特殊工时制审批时间及审批文号: | ||||||||||||||||||||
执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 |||||||||||||||||||||
三、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 |||||||||||||||||||||
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备注 | |||||||||||||||||
是否参加 |
|||||||||||||||||||||
参加时间 |
|||||||||||||||||||||
应参保人数 |
|||||||||||||||||||||
实际参保人数 |
|||||||||||||||||||||
月应缴金额 |
|||||||||||||||||||||
月实缴金额 |
|||||||||||||||||||||
月缴费工资总额 |
|||||||||||||||||||||
是否存在拖欠社会 保险费情况 |
|||||||||||||||||||||
四、劳务派遣情况 | |||||||||||||||||||||
派遣单位名称: | |||||||||||||||||||||
派遣单位地址: | |||||||||||||||||||||
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 ||||||||||||||||||||
派遣用工人数: |
派遣用工比例: |
派遣协议期限: | |||||||||||||||||||
被派遣用工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
派遣用工岗位: | ||||||||||||||||||||
派遣员工工资支付情况: 受委托支付 人; 由派遣企业直接支付 人。 | |||||||||||||||||||||
五、劳动保障综合管理情况 | |||||||||||||||||||||
本年度内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次数: |
是否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被查处: | ||||||||||||||||||||
是否发生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 |||||||||||||||||||||
是否存在未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 | |||||||||||||||||||||
是否有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
用人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六、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表 | |||||||||||||||||||||
单 位 |
评 审 意 见 | ||||||||||||||||||||
单位申报意见 |
申报等级: 级 (印章) 年 月 日 |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意见 |
初审等级; 级 (印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意见 |
评定等级; 级 (印章) 年 月 日 |
注:1.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为A级(守法诚信单位)、B级(基本守法诚信单位)、C级(违法失信单位)三个等级。
2.表中各项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缺项,缺项视为该项不符要求,填写内容如需提供资料印证的,请提供印证资料,需要提供原件的提供原件,不需要提供原件或无法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能提供资料印证而提供不出印证资料的视为缺项。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2 | |
目标任务分解表 | |
责任单位 |
至少应接受书面审查企业数 |
龙水镇人民政府 |
30 |
棠香街道办事处 |
29 |
经开区办公室总工会 |
28 |
大足区工业园区总工会 |
17 |
高新区总工会 |
8 |
区国资委 |
3 |
龙岗街道办事处 |
4 |
古龙镇人民政府 |
3 |
智凤街道办事处 |
3 |
石马镇人民政府 |
3 |
宝兴镇人民政府 |
3 |
玉龙镇人民政府 |
2 |
雍溪镇人民政府 |
2 |
珠溪镇人民政府 |
2 |
宝顶镇人民政府 |
2 |
金山镇人民政府 |
1 |
合计 |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