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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5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有效性 ]

大足府办发〔2019〕85号关于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指示精神,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欠薪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

(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由各主管部门、镇街、管委会负责,房地产项目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个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单位,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欠薪处置。区内市管、中管项目欠薪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处置。

(二)加强工作统筹。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区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在不同时段组织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召开月、季工作例会,分析工作形势,会商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加强根治欠薪工作调度、汇总,建立欠薪案件台账和数据库,严格落实交办、督办、督查工作机制,对交办案件处置、“三制”推进和根治欠薪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各单位按照清欠职责分工,强组织、强措施,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欠薪处置等工作职责,确保根治欠薪工作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专项工作组按区委、区政府督查计划对清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形成专报,报告工作动态,通报工作情况。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大足府办发〔2018〕182号)要求,结合当年上级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欠薪工作考核方案,逐项对照考核镇街和相关单位清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评比。对清欠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单位,区专项工作组将点名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凡是因欠薪造成严重后果或是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督办、考核扣分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严格追责问责。

二、落实核心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农业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要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全面清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台账管理。重点加强工资保证金动用、补缴、减免、缓缴监管,确保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二)全面落实“三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建立执行“三制”(农民工实名管理、专用工资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工作开展定期检查,采取建管、质量、安全、执法等有效行政手段,督促企业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在建项目“三制”全覆盖。对短期或临时性用工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可约定以现金方式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做好书面记录,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界定标准并加强监管。

(三)建立应急周转金。区财政局、经开区财务局建立应急周转金,健全完善实用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对符合动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三、加强源头治理,铲除欠薪土壤

(一)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市场秩序。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加快用工制度改革,培育专业作业企业,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负责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款拨付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二)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区财政局、经开区财务局、区国资委要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含政府平台公司)因欠款导致的欠薪问题,防止发生新欠。区发改、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政府投资类项目,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修建政府投资项目。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平台建设、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欠薪行为的惩戒打击力度,及时将惩戒信息向社会公布,向部门共享、向平台推送,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四、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

(一)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实施欠薪“冬病夏治”,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地、工作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避免年关“讨薪难”的根治欠薪目标。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欠薪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拿钱回家过年。

(三)开展拖欠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涉法涉诉、资金断裂、烂尾停工导致欠薪历史遗留案件,责任单位落实领导包干、专案专班措施,多方衔接司法及相关部门,集中力量限时化解处置历史遗留欠薪,全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落实。

五、强化欠薪治理,及时解决拖欠

(一)开展日常排查。各项目责任单位每月对项目用工、付款、工资支付和“三制”等情况开展一次现场督查,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区专项工作组每月对项目开展一次抽查,汇总督查情况,将工资支付、“一金三制”存在问题和欠薪案件,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交办,必要时发送督办通知。

(二)快速处置欠薪。各镇街、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清欠处置组,常设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窗口及投诉电话,专人负责受理查处投诉案件,确保欠薪案件第一时间快速妥善处置。各镇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开设欠薪争议调处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裁决、快速结案。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加大执法力度。区人力社保局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区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案件的查处力度。区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讨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秩序。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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